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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少年骨骼精奇


“嘶......”一声急促刺耳的轮胎与地面剧烈摩擦的声音在一个幽静小巷前响起。

        莫言韶一个急刹车,再来一个神龙摆尾,分毫不差的将自行车停在一个邋遢中年人的身前。

        此时正是傍晚,前面正是一个幽长的小巷,邋遢中年人坐在地上,背靠斑驳砖墙,双腿肆意伸长,长发蓬乱,眼神迷离,眉眼俊朗,放到网上,又将是丐帮的一个代表人物,时尚界的又一新宠。

        “给!”莫言韶毫不犹豫地从怀里掏出面值十元的纸币,伸到邋遢中年人的身前。

        邋遢中年人懒洋洋地伸出乌黑油亮的右手,接过纸币攥到手中,扬起那酷炫迷离的脸,脸上似笑非笑:“好身手啊,少年。”

        “那是那是,麻烦您让一让,嘿嘿。”莫言韶双手做了一个请的姿势。

        “我看你骨骼精奇,眉眼间剑气横生,实在是一个练剑的好材料,不如做我的使徒吧!”

        莫言韶内心直翻白眼,吐槽模式自动开启:搞什么啊,功夫电影看多了吧,做你的使徒?你以为你是耶稣啊?像你这样能吃饱吗?这条小巷人这么少,你应该去人多的地方忽悠小朋友啊!我都十七岁了!你以为我是三岁小孩啊......

        吐槽完毕,总结起来就是四个字,神经病啊!

        但是莫言韶还是自己消化了巨大的吐槽能量,得意地说“切,还用你说?我可是万中无一的绝世高手,大叔十块我就给你了,武功秘籍什么的我就不要了,我还得赶紧回家。”

        “绝世高手,哈哈,绝世高手!好!够狂,像我!”邋遢中年人丝毫没有起身的意思,夕阳刚好从小巷的尽头射进来,红色的光将邋遢中年人乱蓬蓬的头发浸染成红毛一样,他的面孔逆着光,这姿势摆的倒是帅炸天,杀马特的高手估计都要甘拜下风。

        他从身后摸出一瓶没有标签的白酒瓶,里面仍有大半瓶透明液体,他对着酒瓶长喝一口,要不是酒气冲天,莫言韶会以为他喝的是一瓶矿泉水。

        “我可比你帅多了。”莫言韶撩一撩垂下的额头长发,向上吹了一口气,让额头长发飞舞起来。

        “帅有什么用?”邋遢中年人忽然直立而起,轻飘自然仿佛不用丝毫借力,他一手拿着酒瓶冲着小巷落下的夕阳,略带醉意沙哑的声音豪气干云:“男人,要么名动天下!”

        邋遢中年人说完,又仰天灌了一大口,铿然一声清亮之声,他另一只手又从身后摸出一把长剑,说出下一句:“要么,就流芳百世!”

        “果然是个神经病啊!”

        “你说什么?”邋遢中年人回头问道。

        “我说,那里好像有谁掉了一瓶酒,咦?还是一瓶好酒耶!”莫言韶认真地向远处遥望。

        “哪里哪里?”中年人仿佛猫闻到了鱼的味道,声音充满了急切。

        “就在那,诺!”

        莫言韶随手指了一个方向,刚一回头,眼前那个邋遢中年人已经无影无踪,只残留一阵脏臭混杂着酒味的空气劲风,向他席卷而来。

        “我靠,跑的比兔子还快!不仅是个神经病,还是一个酒鬼!”莫言韶捂着鼻子,一阵干呕,他转过车把,心想赶紧回家,这神经病等会找不到酒说不定又要来传道了。

        什么骨骼惊奇,练剑奇才,估计又是从哪个精神病院跑出来的,据说有些妄想症总是沉迷在自己幻想的世界里,有些从没有见过大海的人会幻想自己是个经验丰富的水手,整天坐在医院的长凳上划水;也有想象自己是绝世高手的,整天独孤求败,见人就说,吾纵横江湖三十余载,未逢敌手......

        莫言韶对精神病并没有偏见,相反,甚至对他们还有亲切的好感。莫言韶见过的神经病多了,没有太多的惊讶,就像他那醉鬼老爸一样,曾经有段时间,也被邻居送到精神病院过。

        虽然从莫言韶有记忆开始,他那醉鬼老爸大部分时间,都是一人饮酒醉,但也有清醒的时间,教育起莫言韶来,思维清晰,逻辑严谨,那大段大段充满正能量的鸡汤文,说起来不比大学教授差。

        但是直到有一次,他那醉鬼老爸没喝酒时,也开始说大段大段的酒话,整天在他那没有修剪的大院子里仰天长嚎,尤其是月圆之夜,仿佛狼人变身,方圆百米,听者无不毛骨悚然。最后受到惊吓的邻居实在没有办法,叫来了警察,警察也没有办法,就送到了精神病医院。

        对了,尽管莫言韶有一个经常醉醺醺的父亲,还会被误以为是精神病送往医院。但是他们依然住在临江帝景园里,整个江陵市最豪华的富豪别墅群之一。

        作为一个在临江帝景长大的少年,在同学都被奔驰宝马保时捷接送上学的时候,莫言韶仍旧骑着他那破旧坚强的山地自行车上学放学;在同学都开始背着名牌书包,不经意露出校服里面的名牌服装的时候,莫言韶仍旧穿着他那洗的都已经褪色的衬衣。

        作为莫名其妙混在贵族学校的异类,同学很难明白,这样一个冒牌富二代,竟然住在临江帝景园里,那里作为江陵市现代大都市的老牌别墅群,是身份的象征,早就一房难求,而莫言韶竟然住在那里!

        这件事不仅他的同学疑惑不解,连莫言韶都是无知的。

        但是他那醉鬼老爸也有清醒的时候,他清醒的时候就会告诉他:你能够住在这里,你能够用最烂的成绩,上最好的学,你能够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知道为什么吗?

        莫言韶摇头。

        醉鬼老爸打了一个酒嗝,扔给莫言韶一本落满灰尘的书,随后呼声大响,直挺挺倒在大厅里。

        莫言韶擦尽灰尘,封面是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一匹骏马驮着一个佩刀侠客逆风驰骋,封面上是四个龙飞凤舞的大字——《荒野豪侠》。

        什么玩意儿?你不会说这是你写的吧?

        是......的......

        说完,他那醉鬼老爸就睡得和死猪一样,怎么叫都叫不醒。

        也是不久前,莫言韶人生的一大疑惑终于得到解答,原来他那醉鬼老爸,是个作家。

        莫言韶也忘了听谁说过,作家就是职业妄想。所以,他对这个堵在小巷里,装模作样收徒的邋遢中年人,甚至是理解的。说不定,在那个邋遢中年人的世界里,他这么做,是认真的。

        这条小巷是莫言韶每天回家的必经之路,毕竟没有豪车相送,也没有什么学校常见的油门轰天响的霸气摩托,虽然每一次莫言韶对他那醉鬼老爸伸手要钱,都有求必应,但是只要一说换个霸气的摩托这件事,醉鬼老爸就呼呼大睡,你永远也叫不醒一个装睡的人,况且这个人装睡只有几秒,下一秒就真睡了。

        他就只有他这个破旧的自行车,只能抄最近的道,而那不可避免的要穿过这片老旧的城区。三月夕阳很短,转眼间天色已经渐渐暗淡,出口就在前方,莫言韶吹着口哨,加快了速度。

        忽然间,一个黑呼呼的东西从天而降,莫言韶反应迅速,又是一个急刹,人差点从车上飞出去。

        “我靠,有没有点功德心!是谁?”莫言韶仰天大骂。

        “好酒,好酒,果然是一瓶好酒。”

        莫言韶单腿支地,吓得一哆嗦,人车巨翻。眼前,一个酒瓶缓缓升起,一只漆黑油腻的手紧紧攥着酒瓶,瓶口下歪,透明的酒液哗哗流出,那个邋遢中年人,闭着眼睛,大口大口喝着倒下来的白酒。

        “又是你!有完没完啊?”莫言韶揉揉磕碰的手臂,扶起倒下的自行车。

        邋遢中年人坐在地上,背靠墙壁,一手拿着一把剑,一手拿着空酒瓶,这造型摄影师开机就拍,姿势完美,再配合即将落下的夕阳,还有他那俊朗邋遢的外形,简直不能再有味道。

        “真的不想做我的使徒吗?”邋遢中年人喝完最后一滴,睁开眼睛,笑的暧昧多情。

        “做你的使徒?你很厉害吗?切!”莫言韶整理整理发型,忽然看见墙角边的几块砖头,心想要收徒也得露点本事,不然还真当自己是大侠了。他挑了一块大砖头,在手上试了试分量,还挺沉,指着这个砖头说:“看到这块砖头了没有,要想我做你使徒,怎么着你也得展现一下什么胸口碎大石啊,空手开砖啊这样的绝技吧,不然......”

        然而接下来,他的话还没说完就被生生卡住了。

        空气之中,仿佛凭空坠下闪电,开始是一道,又分裂出几十几百几千道,那些白芒在莫言韶眼前织出一道光幕,惊鸿一现,惊雷迸溅,眨眼间又归于平静,仿佛从未曾出现过。

        夕阳恰在此刻坠入黑暗,朦胧的灯光照进小巷,莫言韶低下头,看着手掌上的那块砖,微微泛红,灰尘满满,但他感觉到,这块砖似乎有什么不一样,他的手指轻轻动了动。

        哗啦啦的落地声,那块砖头,像是摆好的多米诺骨牌,轻轻一动,厚重的砖头分裂出无数裂纹,那些裂纹不断扩展,直到变成无数的碎块,哗啦啦散落一地。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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