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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一切都是为了钱


  
西里呼噜的吃完白米粥,朱慈晨才发现母亲给自己开小灶,心中有感动,也有埋怨,慈母多败儿,难怪以前那个朱慈晨碰到一点点挫折,就变成疯疯癫癫的,都是给宠的,从小就饭来张口,衣来伸手,没受过挫折,不知道愁滋味,长大后也就经不起什何风浪。
朱慈晨现在没有心情计较这些,当务之急是要弄清楚现在是否是大明帝国,家中不能多问,问多了还以为自己旧病复发呢!只能去街上走走,总能找到一些这个朝代的标志。
朱慈晨看着母亲吃完碗里的黑糊糊,喊了一声“娘,”就说不下去,自己已经十八岁了,不能整天无所事事。
李玉筝善解人意,笑眯眯的望着朱慈晨,眼中全是溺爱:“乖儿子,你想说什么就尽管说,你想要什么,娘尽量满足你。“
好母亲,自己吃糠咽菜也要满足儿子的好母亲,朱慈晨心底的那根弦被感动了,就冲着她对自己这份爱,喊她一声娘也值了。
“娘,我想去外面走走。”
“你这个年龄正是贪玩的时候,去外面走走好,娘这里还有些铜板,拿去买点零食吃。”李玉筝把口袋里的铜板全掏了出来,不多,几十个而已。
朱慈晨很想把桌上的铜板全揣进自己的口袋里,可看见母亲碗中的黑糊糊,只拿了十个铜板。朱家不是大门大户,是名副其实的贫困户,几十个铜板是不够有钱人下馆子搓一顿,可够朱家吃好几天了。
“朱光,陪少爷去外面走走。’”
陪少爷狂街,不用干活,朱光就差没跳起来,强憋住笑脸应了一声:“诺!”
“谢谢娘!”朱慈晨不敢多说,说多了怕穿帮。
行走在古老的街道上,厚重古朴的气息扑面而来,各种古典建筑各具特色,飞檐翘角,雕梁画柱,构成一副绝美的画卷。
朱慈晨只注意带有时代特色的东西,看看现在是否是大明帝国,没心情欣赏。朱光的心情却不错,东瞅瞅,西瞧瞧,叽叽喳喳说个没停。
“少爷,你看那辆马车多气派,拉车的马全身雪白,没有丁点杂色,再看那车身,全是紫檀木,上面雕刻的花花草草栩栩如生,一看就知道出自名家之手......”
“一辆马车而已,有什么好奇怪的,在地球上,奔驰、奥迪满世界都是。”很多牌匾上都有一个“明”字,朱慈晨知道现在是明朝,却不知道具体是哪一年,就顺口答了一句。
“奔驰、奥迪是什么东东,是吃的,还是玩的......”朱光鼻孔朝天,明显不相信。
“乡巴佬,奔驰、奥迪是汽车,很豪华的那种,一个时辰可以跑几百里。”明初,还是明末,到现在还没弄清楚,朱慈晨正烦着呢,说话的声音也提高了不少。
“一天能跑五、六百里的马就可以称千里马,世上哪有一个时辰就跑几百里的车?少爷,你是否没有痊愈,脑子不好使呀!”
“你脑子才不好使呢!跟你说句大实话吧,我不是你的少爷朱慈晨,我是从地球上来的朱慈晨。”朱慈晨怒了,该说的、不该说的全说了。
少爷净说胡话,肯定旧病复发,不能惹他生气,否则会越来越厉害,得顺着他:“少爷,地球上是什么样啊?”
“这么给你说吧,地球人住的房子有几十层,或上百层高;造出来的铁家伙可以载着人在天上飞来飞去;若是想跟朋友聊天,掏出手机相隔几千里都可以看着对方说话......”反正已告诉他自己是从地球上穿越来的,跟他说说地球的常识,让他长点见识。
少爷越说越离谱,肯定是旧病复发,不过这次不是称孤道寡,而是有狂妄症的疯子,世上哪有这样的奇事,分明是少爷在胡说八道。
不能让旁人知道,否则少爷这辈子就完了,还是先劝他回家,告诉太太,早点治疗要紧:“少爷,咱们出来也有一段时间了,先回去吧!”
“现在究竟是哪一年还没弄清楚,回什么家呀!”朱慈晨急了,说话也不过脑子,心中想到什么就说什么。
少爷是读书人,怎么反复问小孩子都知道的问题呢?答案只有一个,不是神经病就是白痴,先哄他回家再说:“少爷,现在是崇祯八年,这下可以回家了吧!”
还是明末,乱得不能再乱的明末,流寇杀人放火,建奴杀人放火,蒙古鞑子也杀人放火......就自己这瘦不拉几的身子,随便碰上那一伙,基本上都是死翘翘。
逃,逃到海外,随便找个岛屿安身就好,以自己在地球上的见识,做个岛主也不错。
出海就要船,可造船要很多银子,当务之急就是赚钱,赚很多很多的钱。
钱赚钱才是最赚钱的,现在自己最缺的就是钱,口袋里的十个铜板只够买几根油条,要想赚钱,只有空手套白狼。
朱慈晨开始转移目标,边走边盯着行人看,寻找目标,寻找凯子。
朱光急了,见朱慈晨不理会自己,想拉他回家。
朱慈晨怒了,自己正想着怎么赚钱,朱光在这里拉拉扯扯,没完没了,抬手就给了朱光的后脑勺一巴掌。
朱慈晨不高,一米七左右,可朱光接近两米,他要踮起脚才能得逞。
好在朱光没有还手,这让他提着的心放下来了,每当朱光拉拉扯扯时,就给朱光后脑勺一巴掌,打了几巴掌后,朱光老实了,乖乖的跟在后面。
无缘无故挨了几巴掌,朱光很憋屈,但少爷是疯子,不能跟疯子一般见识,再憋屈也只好忍着。
朱慈晨漫无目的,这条街走到哪条街,看见一个专门代人写字的摊子,脑海中突然闪过一丝灵光,自己满世界寻找凯子,不如守株待兔。
大明最受人尊敬的是文人,只要你能写出好诗文来,别人就会高看你一眼,故而有很多半吊子也很想写一首好诗,或一片好文章来显摆,只是水平有限,挖空心思也写不出来。
有些家财万贯的纨绔子弟就想着找人捉笔,但有才华的文人大多数有一身傲骨,即使吃糠咽菜也不会出卖自己的学问。
自己也写不出好诗或好文章来,但地球上流传许多优秀的作品,明朝之后的诗词还记得一些,虽然不多,自己也没想过以后就靠卖诗词过日子,这种事一次就够了,多了就出名了,就成了文人眼中的败类,就没法在大明帝国混了。
代人写字的是一个白白苍苍的老人,挺清爽的,身上的儒衫虽有点发白,却浆洗得干干净净,像个读书人,可能是读了一辈子书,功名没考上,家给读穷了,迫不得已才出来代人写字混生活。
“老丈,能否借纸笔一用。”朱慈晨说干就干,剽窃别人的诗词是有些厚颜无耻,但自己穷,又生活在乱世,为了过上好生活,为了能活下去,脸皮不要也罢,反正此事也没有人知道。
“小子,老夫又不认识你,这纸和笔是用钱买来的,凭什么借给你。”
这老头本是读书人,被生活所困也变得市侩了,没办法,朱慈晨掏出口袋中的所有的铜板道:“老丈,这十个铜板买你一张纸够了吗?”
宣纸虽然贵,十个铜板买一张纸还是绰绰有余,见代人写字的老头点头同意后,朱慈晨立即挥毫泼墨,“阅尽天涯离别苦,不道归来,零落花如许。花底想看无一语,绿窗春与天俱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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