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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老同学(上)


华夏大酒店是燕京老牌的顶级酒店,酒店设计以金黄色为主色调,弥漫着浓郁的地中海风情,更有来自世界各地的装饰:法国的青铜雕塑、意大利的音乐喷泉、法国的水晶灯、加上富丽堂皇的回廊,金箔的装饰,由内及外无不彰显皇室气派。

        只不过在郑昱眼中,这样的装修多少带有点暴发户的俗不可耐,尤其是一楼的大堂,沙发摆得满满的,不像个酒店大堂,倒像是早市酒楼茶座,设计非常混乱。

        郑昱从系统上给出的情报了解到,华夏大酒店原本是燕京教育局名下的产业,在建国初期是国家指定接待外宾的场所,曾经兴盛一时。不过后来随着改革开放,国家经济日益繁荣,燕京开始引进各种国际知名品牌酒店,华夏大酒店便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开始慢慢没落下来,不过在华夏国民眼中,依然还有着不小的地位。郑氏集团收购下来后,尽管也进行过一番整改,但效果并不尽人意,收益只能说是勉勉强强,就如同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虽然目前从行政层面上来讲郑昱已经是华夏大酒店的总经理,但在考虑一番后,他并没有告诉任何人,现在郑昱只是打算以一个普通人的身份来这里参加同学聚会。

        此时他坐在酒店大堂里,与唐明还有接到电话赶来的几名同学聊着天,回忆着当年青春飞扬的校园生活。

        不过郑昱很快发现,这些过来的同学目的大都不是单纯的来参加聚会,他们更多的还是因为曾文华的缘故,尤其是在听说自己已经从美国回来,目前处在待业状态时,能够感觉得到其他人的态度开始变得没那么热情,聊天内容也慢慢从他身上转移到还没来的曾文华那里,语气中带着各种羡慕。

        当然郑昱也不能因此说什么,毕竟每个人都会成长,尽管这种成长会产生些不好的变化,另外就是他其实要说和这些老同学真有什么深厚的感情也未必尽然,郑昱读书时因为家庭的关系,性子有些冷,真正能够交心的朋友并不多,所以并没有产生太多失落。

        这时他突然听到远处有人喊道:“老郑你这家伙去到美国就失踪了,还知道回来了啊!”

        扭头望去,只见一名身材高大健壮的青年人从酒店外边进来,郑昱稍稍愣了下,但脸上很快露出了惊喜的笑容,连忙起身飞快地迎上去,和对方用力地抱在一块,说道:“所以我现在不是回来了吗?”

        “还好,还好。”高大青年上下打量着郑昱,笑呵呵地说道:“看来美国的伙食也不怎样啊,还跟以前一样没多大变化,不像大唐复员回来没几年就肥得跟头猪似的。”

        “讨打是吧?别以为我胖了就揍不了你,老子当年可是侦察兵出身。”唐明走过来没好气地说道,但脸上并没有任何不快,眼中带着笑意。

        高大青年名叫农林,也是郑昱当年读书时的好友之一,他跟唐明还有郑昱是当时班上的铁三角,好得跟一个人似的,时隔多年,如今三人终于重聚了。

        “老郑,你这次回国有什么打算?”坐下来后说了会话,农林开口问道。

        “现在还没确定,打算休息一阵再说。”郑昱答道,也不好说自己准备就要接手目前所在的这个酒店。倒是他看出好友现在过得不怎么样,之前听农林提起近况时说是在某个小区当保安,郑昱记得以前对方学习成绩很不错,后来还考上了燕京理工大学,至于为什么会落到如今的地步,眼下人太多郑昱不方便开口,打算等有机会再慢慢了解,如果能帮得上忙的话他自然不会袖手旁观。

        “关你屁事,老郑的工作还用得着你来操心!”唐明在旁边瞪了农林一眼,没好气地说道。

        他为人处世要比农林老道得多,在唐明看来,如果郑昱现在还在美国工作自然没啥,如今从那里回来重新找工作,在别人眼中很容易产生在外边混不下去才会跑回来的想法。

        尤其来酒店路上的时候唐明看到郑昱开的奔驰GLK,他知道郑昱刚从美国回来,又没有亲戚在燕京,自然也不可能是新买的,以为好友是为了充面子去租的车,所以一直没有多聊个人的近况如何,小心维护着郑昱的面子,特别是之前因为其他人的态度心里本来就有些窝火,偏偏农林还哪壶不开提哪壶。

        “呵呵,我要是找不到工作没钱了肯定先跑小林子你家混吃混喝几天。”郑昱哪里清楚唐明会因为一辆车子就生出那么多心思,如果给他知道唐明的想法,保准会哭笑不得。

        于是接下来在唐明的有意引导下,众人聊天的话题开始转向时下热门的社会新闻,说着说着就谈到了最近因为葬礼而广为人知的郑氏家族上。

        “有道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郑家兴盛最少都有好几百年了,哪会那么容易垮。”当听到有人提出郑家要没落的观点时,一个同学反驳道。

        “你懂什么,越是这种家族集团企业,就越是容易崩溃,我听说最近上任的卫总理可跟郑家不对付,看着吧,过段时间保准会有大动作。”

        郑昱有些无语,怎么说着说着聊到郑家上了,而且现在的坊间传言也太厉害了,这些消息就连他都没听说过,也不知道是真是假。

        很快又听见有人接着说道:“哪里会那么简单,真要如此华夏肯定马上崩溃,哦,你说收拾就收拾,那其他人怎么想,谁还会有安全感,那些富豪还不全都转移资金到国外去。”

        “说得现在就不转移一样,外国才是真正的天堂,听说那边看病读书都不要钱,每个公民成年后还免费发一栋别墅。”

        “你这是路边社新闻看来的吧,外国真那么好,还会有乞丐跟难民?”

        “咳咳,莫谈国事,至于郑家如何待会曾文华来了你们可以问他,他的姐夫就是华夏大酒店的副总,一定非常了解情况。”

        嗯?

        听到这里郑昱有些意外,没想到曾文华的姐夫还是华夏大酒店的副总,就是不知道是哪一位,如果可以的话他倒是通过对方接触一下,正准备开口询问,突然有同学指着酒店大门说道:“说曹操曹操就到,曾文华这不是来了吗?”

        顺着那人手指的方向,一辆白色的宝马缓缓停靠在酒店大堂门口,从车上走下来一男一女,男的西装革履,着装得体,就连袖扣以及领带夹都极为考究,唯一遗憾的就是长得尖嘴猴腮,多少显得有些不协调,但还是能够看出脸上那掩饰不住的意气风发。

        相比较之下女的就要养心悦目得多,1米72左右的高挑身材,姣好的脸蛋清澈白净,没怎么化妆。穿着一套藏蓝色的西装套裙,西装里面是白色的真丝衬衫,装扮比较保守。身上唯一的明快颜色是她肩上天蓝色的真丝印花方巾,上面印的是十九世纪法国印象派大师阿尔弗莱德·西斯莱的风景名画《莫利风景》,画中的蓝天白云和法国小镇的白墙红顶绿树将她的脸衬托得更加清新明亮,有一种朴实无华的美感。

        所有人全都起身朝酒店大堂门外迎去,脚步飞快,似乎生怕走慢了怠慢到对方。

        “什么玩意,一群势利鬼!”看到这一幕,坐在沙发上动也没动的农林啐了一口,显然非常看不惯,鄙夷地说道。

        “老郑你可能不清楚,曾文华这几年确实赚了不少钱,经常请同学们吃饭,谁要有什么困难也是二话不说就借钱,所以......难免嘛,这也是人之常情。”唐明倒是说了句公道话。

        “得了吧,不就是有几个钱抖起来了吗,还不是仗着他姐夫的关系,他自己有啥本事。”农林脸上满是不屑,有些埋怨道:“大唐你之前打电话也不说清楚,早知如此还不如就我们仨找家夜市撸串舒服呢!”

        “毕竟都是同学,去迎接下也没啥。”郑昱笑着说道:“你就别抱怨那么多了,待会吃完饭你要还觉得不爽,我请撸串,管够。”

        “那啤酒就我包了!”听到郑昱这么说,唐明也跟着说道。

        “我靠,你们真狠,这不是逼我只能包接下来的桑拿按摩了嘛!”农林顿时不满地嚷嚷起来。

        “哈哈哈,谁让你反应慢。”郑昱跟唐明大声笑起来,拉着农林从沙发上起身,三人朝酒店门口走去。

        走到酒店大堂门外,曾文华原本正跟其他同学寒暄,见到郑昱,连忙大笑着走过来,边说边主动伸手,用力握住郑昱的手,眼神里有着说不出的意味深长,“好久没见,小郑班长,真是难得啊!”

        “是啊,毕业后就没再见面,十多年了。”郑昱淡淡地说道,握了几下松开手,转头望向另一边,脸上洋溢起一抹久别重逢的笑容,“老同学,你也是啊,十几年没见越来越漂亮了。”

        “哪有,倒是你,以前可没见过你会夸人。”刘菲菲眼中神采奕奕,脸上满是欣喜,看起来也是非常高兴。

        郑昱正想接着说话,却被一旁的曾文华打断道:“走了走了,我们那么多人堵在门口像啥样,光顾着跟你们说话,我还没停车呢!”

        “哟,老曾你又换车了,这宝马得上百万吧?”有人说道。

        “也就才七十多万,本来想直接一步到位买辆保时捷卡宴的,不过菲菲她妈最近要动手术,得花一大笔钱,过几年再说了。”曾文华有些哀叹地说道,话是这么说,脸上却挂着几丝得意。

        “那得要两百多万吧,不愧是我们同学中最有出息的,比不了啊!”周围顿时响起一阵羡慕的声音。

        “你妈妈这么了?”听到这里郑昱看向刘菲菲,关心的问道。

        “肝癌,不过发现得早,就是医生说有点难治,手术根治率不大,得长期观察。”刘菲菲说道,脸上闪过一抹忧愁。

        “这样......”郑昱想了想,说道:“一会我给你写个电话,是我在美国认识的一个朋友,她是全球肝病领域的权威,如果阿姨的病还没到晚期的话应该问题不是太大。”

        “是吗?!”刘菲菲眼中有些激动,正要说什么,突然曾文华从一旁伸手将她揽在怀里,插嘴道:“那我就替我家菲菲谢谢小郑你了,当然了美国的事我们也不懂,不过我有钱,虽然嘴笨说不出什么好听的话,但一定能够治好菲菲妈病,毕竟行动才是最实际的,你说是吧,菲菲?”

        “嗯,多谢你的好意了。”刘菲菲说道,只是脸上的表情有些勉强,就连笑容都仿佛是硬挤出来似的。

        郑昱眉头微皱,眼中有些意外,但还是笑了笑,点头说道:“没关系,多了解一点也是好的。”

        “是啊是啊,什么病的我们也不懂,一会到了包厢,咱们边吃边聊。”眼见气氛有些不对,唐明赶紧出来打圆场。

        “恩,说得没错,菲菲你先和同学们上去,我停好车就来。”曾文华开口说道,跟大伙挥手示意,然后转身钻进宝马里,只是当他关上车门的一剎那,脸色顿时阴沉下来。

        曾文华从小学习不好,人又长得瘦小,经常被同学欺负,高中毕业后连大学都没考上。不过幸运的是他有个非常漂亮的姐姐,嫁给了华夏大酒店里的一名副总,这几年曾文华靠着姐夫的关系生意越做越大,自信心逐渐膨胀,只是越是如此,当年不堪的学生时代就越发成为他心中的阴影,所以不遗余力地在昔日的同学面前炫耀自己的成功,更费尽苦心追求到了当年的校花刘菲菲。

        只是尽管如此,曾文华心中依然觉得还不够圆满,当年班级里的天之骄子除了刘菲菲还有一个郑昱,前者已经成为他的女朋友,后者却是听说到了美国。尤其是曾文华从一些蛛丝马迹里发现刘菲菲曾经喜欢过郑昱,这更是成为了他心中的一根刺。

        所以当知道郑昱要来同学聚会,曾文华打定注意要和这个老同学好好比较一番,谁知道刚刚见面虽然听说对方现在连工作也没有,原本还想着终于能扬眉吐气,但想到女朋友望向郑昱的眼神,他的眼中闪过一丝阴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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