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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暗局


  到了第二日,杨管家又让人送点心来,她看到盒子里只有两色糕点,并没有徐喻明爱吃的杏仁酥,便笑着先挑了一块用力咬了一口。糕点的样式是某种暗号,杨管家是在说鱼儿已经上钩,她得想想是清蒸好还是红烧好。

  钱塘郡王府内,正院的翻新工程正如火如荼地进行着。杨管家跟工头说了,得在半个月内完工,郡王会在梅雨来之前从乡下回来住到新院子里。因为催得急,工头不得不增加人手,现在又是农忙的时候,出来寻活的人并不多,偏杨管家又要他找那些知根知底的,陌生的人还不准他用。他哪能认得那么多人,只能让底下的人在同乡里找人,勉强才凑齐了人手。不过这些人来来回回的,也不固定,有几个做一两日就走了,连工钱也不要。工头心里也纳闷,一时也抽不出空让人把钱给他们送回去。

  杨管家让轮到在正院侍候没跟去乡下的下人盯着他们做工,另还让人看着不要让他们在府里走动,免得短了什么东西。下人也不敢偷懒,生怕要是少了东西让他们赔。许是太紧张这个了,有时数人的时候还会数错,做工的人莫明就会少一两个,等到再数时,人数又是对的,他们也不知是怎么回事,也没有跟杨管家说。

  杨管家自然知道这事,若是在自己眼皮子底下让他们进出自如,他还不得被吴莎削一顿。他暂时不动,只是想看看他们想做什么,只是眼前的情况他有点摸不着头绪。这事他要不要跟吴莎商量一下再决定要怎么做呢?想想吴莎当初来郡王府对他的嫌弃,他咬咬牙,决定还是由他出面处理。他是郡王府的管家,负责郡王府的事,也该独当一面了。

  郡王府里的网渐渐撒开时,吴莎在乡下正忙着,她总算是打听到临镇有一户人家有一个桃园,只是现在正是桃树花谢结果的时候,怕是不肯给他们许多枝条。吴莎也担心这个季节不适宜嫁接,就先提醒了陈哥给他指个地方,再去村里有桃树的人家买几根枝条,教他怎么嫁接。

  陈哥听说嫁接之事时,直说主子太异想天开,不过想想就浪费一些功夫和一些本来就碍眼的山桃树,便也没有反对,还照吴莎吩咐,砍了两棵山桃树让他练手。说是练手,嫁接的地方要怎么砍,枝条又要如何处理过,吴莎说得十分详尽,他暗想是不是主子以前在京城也做过类似的事情。

  一提到京城,他就觉得那是一个到处彰显着与从不同的地方,那儿试过的法子定然是好的。他不能让京城行得通的法子,到了他手上行不通了,这样一想,他暗暗决定要好好照顾这两棵嫁接的桃树,要是真能成活,剩下的树到了秋天就都嫁接了。

  两人在山上忙完,走到山下正好看到三宝他们。这孩子自从在山上受了惊吓,变和特别亲她,每天都要来庄院跟她说话,哪怕他的哥哥们去玩他也不跟了。大宝他们也是心大,估计知道吴莎不是坏人,就放心让三宝跟着她,等午后再来庄院接他,俨然把她当成了临时保姆。

  若三宝是个吵闹的,吴莎估计也不会帮忙看着,可是三宝实在是乖,有时还会跟在她后面帮着他做事,安安静静的,吴莎夸他一句,他就腼腆地笑笑,很是符合吴莎前世所想象的儿子的形象。因为他乖巧听话,吴莎趁空就帮他改了一身衣服出来,用的是她穿旧的一件衣服,这颜色小孩子也能穿。她手边也没有现成的料子,也怕用料子做全新的,韩家会有负担。

  就是她用旧衣服改的,韩家也觉得不好意思收。她的衣料一摸就是好的,拿去当铺说不定还能当上几文钱呢。韩三柱觉得不好意思,第二天跟着孩子过来致谢,还拎来一篮子鸡蛋。

  吴莎自然不肯收,推开他递来的篮子,她假装生气地说:“韩三哥也太见外了,本来就是不要的东西,改了改也费不了多功夫,哪里值这一篮子鸡蛋。要是你这样,三宝帮我干活的时候,我是不是还得给他工钱呀?”

  “他这么小,也干不了什么。”

  “才不是呢,三宝可能干了,是不是?”她朝三宝笑着问。

  三宝连连点头,上前拉住吴莎的手,亲热地靠着她,倒像是他们两人才是一家一般。就算韩三柱是家里兄弟几个里会说话的,遇上这样的状况也不知说什么,加上陈嫂出来帮腔,他也就只好拎着鸡蛋回去了。

  等他走远了,陈嫂撞了撞吴莎,小声问:“你们是不是?”

  “什么呀,嫂子可别乱说。”吴莎嗔怪道。

  两人这些日子混熟了,陈嫂都有些不记得她管事娘子的身份,什么话都敢在她面前说。说完了,她细一想也是,吴莎也是见过世面的,怕是看不上普通的农户,不过作为过来人,陈嫂还是多嘴提醒了她一句。

  “咱们女人呀,找人过一辈子,最要紧的是找个知冷知热的,其他的都不要紧都是虚的。”

  吴莎附和着笑笑,又朝懵懂的三宝看了一眼,陈嫂见有孩子在也没有再聊。

  这天吴莎也没有其他事,就带着三宝去给院里花瓶里的花换水,顺利给院中的花草浇水。徐喻明就站在院中看着两人走进来,他打量了三宝一眼,似有几分意外。

  “我刚刚好像听到了韩家三郎的声音,还以为他来领孩子回去了呢?”

  “没有。我给三宝改了一身衣服,他特意拿了鸡蛋来当谢礼。”

  “他倒是有心。”徐喻明说。

  “乡下人都纯朴,不爱占别人便宜,尤其你还是主家。向来只有主家拿佃户的东西,像你这样大方的主家少,他们更不敢得罪了。”

  “我都没见过他们,怎么就大方了,大方的是你吧,又是点心又是衣服的。这才几天,我看这孩子都胖了一圈了。”

  “哪里是胖了,是这孩子之前以前没洗干净,黑乎乎的看着才瘦。现在洗干净了,每日你喝不完汤水也给他来一碗拌饭,也就养白了。”吴莎摸了摸三宝软嫩的脸,成功感爆棚,再看看徐喻明,不由得长长叹了一口气,“殿下,你的胃口还没有一个孩子好呢,他才喝了几天人就胖了,你怎么一点也没变。”

  “那是他小。”

  “你也不大了。”

  “我十七岁了,许多人十三四岁就成亲了。”

  “拉倒吧,现在哪家公子这么早成亲。”吴莎说着,朝他挤挤眼,“想成亲了?”

  徐喻明还没有回答,三宝却掩嘴嘿嘿笑了几声,躲在吴莎身后小声说:“羞羞,长相思病。”

  这是他看村里的妇人笑话十几岁的小姑娘时学来的,他也不懂话里的意思,说的还不溜。徐喻明一听,朝吴莎一瞪眼,想让她把这孩子送走,谁知吴莎也跟着朝他指了指。

  “羞羞,小小年纪,夜里就睡不着。”

  “你……你没得教坏了孩子!”徐喻明气得面红脖子粗的,半响才逼出这么一句。

  “哪个孩子?”吴莎故意问。

  徐喻明指了指三宝,又说:“这孩子也不小了,哪能只顾着玩,怎么也不去学堂?”

  “能吃饱就不错了,还上学呢。”

  徐喻明想了想也是,又觉得自己说出上学的话来太轻率,像是不知民间疾苦的纨绔子弟一般,不由有些懊恼。

  吴莎见了,马上说:“殿下要是得闲,不如就教教他呗。”

  她一向觉得人得找点事做,不然容易闷出病来,尤其是没什么娱乐的古代。你要是在现代,哪怕闷在家,拿着手机就能过一天,在古代不行,就是看书,来来去去也是这几本,也没有什么新鲜的。

  “你想让我看孩子?”

  “这孩子乖,看着又不累。”吴莎说着,把三宝往前推了推,“我还得去张罗一日三餐呢。”

  徐喻明听了微一挑眉,也就点了点头,“要是他不会乱跑,就让他在这儿呆着吧。”

  吴莎点头,蹲下来嘱咐三宝:“好孩子,跟这个哥哥去学认字,要是今天能认得十个字,孃孃等会儿就给你吃点心。”

  三宝点点头,转头就朝徐喻明乖乖喊了一声,“哥哥好。”

  “叫我叔叔。”徐喻明面色不善地说。

  三宝顿了一下,转头看向吴莎。吴莎正忍着笑,就抿着唇朝他点了点头,他才小声又叫了徐喻明一声“叔叔”,但听着叫得挺不服气。徐喻明也不好真跟个孩子计较,就是在心里默默想,等会儿得要“好好”教他。

  吴莎也没有指望徐喻明会好好照顾三宝,他连自己都照顾不好呢,这不是还有忠上在吗,再者她是真想给徐喻明找点事做,后院有个孩子也热闹一点。她说要去准备一日三餐也不是托词,事关口粮生计的大事,也该上心管管。

  徐喻明这次来乡下,也不会只跟着她一个暗卫,戊九等人跟他们同行。王氏余党在临渊楼露了踪迹,势必会有所动作。吴莎猜测他们会退到更南边去,那儿是百越的地界,若他们跟百越真有勾结,借一块地方不是难事。如果到了百越,就是真打算跟大齐对着干,这个时候最好是能带上适合用来当幌子的徐喻明,到时候随便编排一个齐暄帝阴谋夺位,皇室正统流落在外的话,说不定还真有人会跟过去。打头的人自是心怀鬼胎,底下的人何其无辜,许多人怕是只为了一口吃的就懵懂地当了逆党送了全家性命。

  这些天生少根筋的人吴莎也同情不过来,她需要顾着的是徐喻明被盯上这一点。大家能不能理智一点不要搞事,她还想在钱塘安稳地过她的小日子呢,每日担着类似秘书的工作,拿着足够养活自己的薪水,并且有自己小金库和一二三四套房子,还有一个大宅子任她想种什么花就种什么花,这一切是多么美好呀。她可不许别人来破坏她的半退休生活。

  趁三宝不在跟前,吴莎出了门去山上走了一圈,山岩村不大,也没有废弃的屋子,若有人来最有可能就是躲在山上。虽然走了一圈并没有收获,但她也没有失望,至少下山的时候能摘到野莓。这东西不但是她爱吃,徐喻明也爱吃,为此她还特意拎了一个小提篮上山。

  在她下山后,远处山凹的角落动了一下,有人探出头来猫着腰盯着离开的吴莎。

  这人生得凤眼粗眉,脖子上有一道疤,留着略带花白的胡子,穿着一身与村民无异的短打。从他边上的大树上跳下一人,凑到这人边上,小声问:

  “头儿,要不要……”

  他摆了摆手,那人也就没有再说。如果下山的女子真是传闻中的前暗卫首领,他们的确留她不得,但从现在看来,她显然不是,也就是一个稍微有些本事的女暗卫罢了,还用不着对她动手免得打草惊蛇。

  “摘了这么多?”

  陈嫂看着她拎着满满一篮子野莓回家,颇有些意外,她小时候也摘过这东西,却从来没有摘过这么多。野莓是乡下孩子最喜欢的零嘴,时常还没有红透就被他们摘光了,除非是那等孩子也不知道或者去不了地方。哪怕陈嫂听陈哥说过吴莎胆子很大,上次的蛇都是她抓的,也没有想到她会一个人往深山里去,只是想着许是村里人知道主子好这一口,最近都拘着家里的孩子不让他们去摘。

  吴莎笑了笑,没说她在路上还吃了许多,这东西味道真不赖,山上的人怎地也不去摘些尝尝?他们这样在山上干等,也不怕再出来一条大蛇把他们都吃了,她幸灾乐祸地想着。

  吴莎摘来的野莓自己倒是洗也不洗地吃了一路,要拿给徐喻明时却用凉白开加盐一个个泡了,挑最好的摆了一碗,剩下的她留着准备做野莓酱,用来涂馒头片吃,或者泡成果汁喝。徐喻明不能喝太多茶水,平时喝的最多的就是枸杞泡水,她想给他多增加饮品的种类,这样吃东西才不会无趣,她也能蹭着喝几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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