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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你们要识字?


第16章  你们要识字?

        “好哦。”向曦趴在他胳膊上,心情愉悦地睡去。

        早上天刚破晓,高盛就起床了,向曦听见动静,揉了揉眼睛也跟着坐了起来,两人一起收拾洗漱完,就在屋子里靠窗边唯一的小桌子上,开始识字,练字,不懂的就问高云。

        字体其实就是繁体字,向曦认起来不难,高盛却出乎意料之外的记性也极好,就连刚摸笔写的字虽然不好看,也规规矩矩的,不像蚯蚓一样。

        “小曦,你跟老大在练字?你伤还没好,别动太多脑子,影响恢复。”吃早饭时高母关心地说。

        明显她对儿子识字这件事表示支持,只是看向高盛的眼神有些欲言又止。

        向曦看在眼里,觉得这里面有事,没有当面问出来。

        “大哥你们要识字?那多浪费银子,现在支持我跟相公做生意不好吗?”刘媛媛看见向曦花钱这么大手大脚不为她考虑就有些不爽。

        向曦笑眯眯地说,“我倒是想支持二弟妹,但你说的赚一千文给一文钱我确实不能接受,你得赚三千两才够还我三两银子。”

        “爹,二弟妹这不是欺负人么,你说哪里有对自己人这么自私,对外人那么大方的。”向曦直接告状,“她说要不是钱庄借不到银子,才不会找我。”

        “爹,你看她情愿把利钱给钱庄,也不想给我。”向曦说着自己的极品发言,果然把刘媛媛气得不轻。

        高老爹看了两个儿媳妇儿一眼,说,“既然你们双方都不愿意,还是不要一起做生意了,免得到时候一起吵闹,你们说呢。”

        “行啊,没问题。”向曦笑眯眯地。

        刘媛媛双手环胸,“那行啊,等我赚到银子了大嫂也别眼热就是了。”

        向曦心想,我要是用你一两银子,你怕是要记一辈子,让我给你当下人才满意,我傻了才会跟你纠缠在一起。

        当然,利益大,她肯定答应,嘿,谁叫她是极品呢。

        “爹,你们能不能给我和相公支持一点银钱?”刘媛媛理直气壮地问,显然有备而来。

        高宣有些不好意思,但到底手头紧张,说,“爹,你放心,我们做的生意肯定不会亏,等赚到银子就还你。”

        “家里在你成亲,加上你三弟刚交的束脩,你不是知道没银钱么,我跟你娘最多能拿出一两多银子,还是前几日你大哥杀的那些野猪分的银钱,也要留着给我和你大嫂治病,人参是有了,其他药材也需要银子。”

        “只有一两多?”高宣有些失望。

        高老爹嗯了一声,显然不打算再退让。

        一顿早饭吃完,向曦跟高盛要陪着高老爹去镇上给人拔火罐,顺便送高云去学堂。

        高母私下找到高宣低声劝道,“老二啊,你爹本来就不希望你做生意,现在能不反对,还支持你一两多银子,已经是很大的退让了,你先拿着这银钱去做买卖,先做小点,等赚了银子,再做大,你说呢?”

        高宣被这么一提醒回过神来,是啊,爹其实不赞成自己,今日能答应都算不错了的。

        <div  class="contentadv">        “娘,爹为什么会答应?”

        “娘哪里知道,娘知道你想做生意,那就去做,还有你媳妇儿……算了,她心不在我们高家也不强求,让她别再跟小曦吵架就行。”

        “娘,媛媛很能干的,你不知道,她这次要做的生意……”高宣刚说了两句,西厢房里的刘媛媛喊他,“相公,你过来,我有事跟你说。”

        高母洗碗的动作顿了顿,摆了摆手,“行了,你过去吧。”

        高宣有些欲言又止,到底歉意地看了母亲一眼,转身回去见了刘媛媛。

        刘媛媛说,“相公,我们今日就出门,先去把肥皂弄出来,然后再想法子去找人合作。”

        “媛媛,不然我们先把肥皂给爹娘看看?他们也许见了就会改变主意支持我们做生意,我觉得你做出来的肥皂很厉害,肯定能说服他们。”高宣征询她的意见。

        刘媛媛当场就拒绝了,“相公,你看向曦跟爹是怎么说的,分明就是看不起我,觉得我们是在胡闹,他们自己眼界低,就算把肥皂拿出来,指不定还要说需要用到猪油成本高,总要阻挠我们,还是算了吧,瞒着好些,你不是想做生意赚大钱吗,现在机会就在面前,你别告诉我你要放弃。”

        “当然不能放弃。”高宣咬了咬牙,他到底是真的喜欢做生意,当初看上刘媛媛也是她开口说的生意经吸引到他了,觉得这个姑娘是个人才,两人合作一定能让日子过得蒸蒸日上。

        “行,那我们去镇上。”

        “去什么镇上,我们去县里,县里才有大商人愿意跟我们合作。”刘媛媛志气很大,高宣也不遑多让,两人紧跟着就出门了。

        还是在高盛他们之前先离开。

        向曦坚持要跟着一起去镇上,高盛看了她一眼,进屋子去找了一顶棕色的皮毛帽出来,给她戴在头上。

        向曦摸了摸,“诶,还真是动物皮毛。”

        “这是棕熊皮毛做的帽子,有一年村里深山里来了一群县里的公子哥,他们的武器好,想射杀棕熊,正好老大遇见了,就去帮了个忙,那群人就分了他一块肉和一点皮袄子。“高老爹坐在赶牛车的位置,解释说。

        向曦和高盛跟着坐上去,高云早就提着书箱坐上去了,牛车悠悠走了起来,向曦崇拜地看向他,“高盛你这么厉害啊,还能打死棕熊。”

        高盛一低头就撞上她亮晶晶的漂亮眼睛,苍白的小脸大半被皮毛帽挡住了,丝毫不遮掩她的好容貌,皮肤洁白得能看见细小的绒毛,就是瘦得手腕上能看见血管,“嗯。”

        “多吃点肉。”高盛皱眉提醒,“看你瘦的。”

        “好呀,我们今日就去买点肉回来呗。”向曦靠在他有力的胳膊上,只觉得安全感爆棚,说到吃肉,高家这几日光顾着给两个病患治病,顿顿熬野鸡汤,肉确实没吃过,向曦可耻地馋了。

        高老爹在前面听着,有些欲言又止,想提醒两个孩子节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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