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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第十四章异端又好吃的北美寿司


付欣悦回去的那天,谭丽莎特意去高铁站送她。两人拥抱告别,都红了眼眶。其实两座城市之间,不过是几个小时的车程。可现代人的生活就那么繁忙,一年到头难得一见。

        送走了老友,谭丽莎就开始准备辞职。想起陆霞的忠告,她觉得还是要把餐厅的事情问清楚些。有天在工地忙完,她问姚望:“你打算开的餐厅大概是什么样的啊?比方说,类似于哪个餐厅?”

        姚望问:“你吃过北美寿司吗?”

        “北美寿司?寿司不是日本的吗?”

        “我带你去吃一家菜,那一家就和我想做的餐厅有点像。”

        姚望带着谭丽莎来到了朝阳公园附近一家餐厅,落座后便娴熟地点了几份食物。谭丽莎没吃过这家,但略有耳闻。她疑惑地问:“这家不是日本菜吗?”

        姚望说:“大家都以为这家是日本菜,其实这家是典型的北美寿司。一会儿菜上来,我给你具体讲解。”

        很快第一道寿司就上来了。个头很大,是普通寿司的两三倍。白色的米饭里卷着好几种五颜六色的食材,最上面有一片鱼生,上面洒满了橘红色的鱼子,还用辣味蛋黄酱以写意的方式在寿司和盘子上画了个造型。

        谭丽莎看着这个大寿司,说:“这个寿司,真是个儿大馅儿足。”

        姚望笑道:“没错,量大馅儿足,就是北美寿司的风格。日本传统寿司根本不是这么做的。尝尝看?”

        这寿司很难一口一个,要分好几口。咬一口,寿司就洒落在盘子里,里面的馅料看得分明:香香脆脆的炸物,软嫩的生鱼,一咬爆浆的鱼子,甚至,还有一小块香甜软糯的红薯。配合上甜酸清爽的寿司米和辣味温和的美乃滋酱,像是吃了一份迷你日式精选套餐。

        谭丽莎笑道:“好乱的配料,可是真的很好吃。我觉得日本餐厅里最受欢迎的几种味道都在这里了。里面居然还有一块红薯!”

        姚望高兴地指着另一份寿司,说:“你再尝尝这份。”

        这也是一份大号反卷寿司,混合着鳗鱼、炸虾、蟹□□、牛油果。谭丽莎细细尝了一块,笑道:“行,这回连鳗鱼饭和天妇罗也一起吃到了。这个寿司,简直像是日本寿司版的乱炖。”

        “没错。莎莎你果然懂行。美国人吃东西就是这样,喜欢把爱吃的东西都堆在一起。他们可不管什么叫做正宗。做起饭来,那真是要多异端,就有多异端。这种米饭在外面的寿司,也是在北美出现的,所以叫加州卷。据说是因为,老外一开始不吃紫菜,觉得黑乎乎的看起来没法吃。有个聪明的厨子就把米饭包在外面,这样紫菜就不显眼了,老外就慢慢接受了。”

        “真有意思。”谭丽莎开心地一边吃大寿司,一边听姚望讲故事:“虽然不正宗,可是真挺香的!其实比日本那种小寿司过瘾。”

        姚望说:“这就是我想做的餐厅。”

        “北美寿司?”

        “不,是简单,好吃,易于推广的融合菜。以前在国内的时候,说起做菜,我们总觉得正宗的才好。但到了美国,发现他们脑子里根本没有什么正宗的概念。美国人糟蹋了很多传统美食,可也发明了很多奇妙的搭配。比如,你吃过夏威夷披萨吗?”

        谭丽莎点头:“吃过,有菠萝。挺好吃。”

        姚望笑道:“也是在北美发明的。据说如果你在意大利人面前吃这个,他们就会跟你绝交。而且,那个菠萝,用的必须是罐头。是不是太无法忍受了?”

        谭丽莎笑了:“我知道他们还有陈皮鸡。那到底是什么呀?”

        “其实就是糖醋里脊,只是把里脊肉换成了鸡胸肉。”

        “听起来也没有很难吃啊,为什么大家都说美式中餐贼难吃?”

        “不难吃。实际上还有点好吃。但就是太不正宗了。”姚望笑道:“在美国的时候,我每天都回国吃正宗中餐。但是回来后,有时候想想美国那些不正宗的异端食物,居然也有点怀念。记得我上次跟你说的美国人做煎饼吗?”

        “记得,你说一份煎饼卖几十块钱!他们还放美乃滋酱。”

        “没错,我第一次吃到煎饼里放美乃滋的时候,心想,肯定很奇怪。没想到居然也挺好吃。那家店排队的不仅有老外,也有不少国内的留学生。那时候我就想,其实也许在未来,融合菜在中国也会受欢迎的。而且从开餐厅的角度,融合菜味道简单,好吃,食材多变,换个搭配就是个新菜,对厨师的依赖也不大。”

        谭丽莎忍不住说:“可是如果你敢在天津大哥的摊子上往煎饼里加美乃滋,我怕他会举着铲子追着你打!”

        姚望笑道:“直接把鸡蛋扔我头上!”

        两人笑了一会儿。谭丽莎问:“那你有具体想好的菜品了吗?”

        “我主要就参考美国最受欢迎的融合菜,都比较偏小吃一点。比如中式鸡丝凉面,墨西哥塔可饼,还有说不上是中式还是墨西哥式的盖浇饭……”

        姚望说得兴起,还用手机找出很多图片给谭丽莎看。谭丽莎惊喜极了,她没想到姚望不但已经有了计划,而且这个计划这么有创意。

        最后,姚望满怀憧憬地说:“莎莎,我可太高兴你能来帮我了。开餐厅就得有你这样特别懂吃的人!就说北京街头小吃这方面,我估计比你吃得多的人可没几个了!”

        虽说打通男人的心要通过胃,但谭丽莎并不想在男神面前把吃货形象树立得过于鲜明。她尴尬地笑道:“我也没那么能吃吧……”

        姚望说:“这事儿你就别谦虚啦。你那朋友圈发的。我看得出来,就北京这大街小巷的街头美食,你可真是没少吃啊。你就是我朋友圈里的食神!”

        谭丽莎心里窘迫,赶紧转移话题:“对了,要是去你公司工作,我要不要做什么准备?”

        “你把简历发给我。等你那边工作结束了,你直接过来上班就行了。”姚望补充说:“我已经跟公司副总打好招呼了。”

        两人又聊了一会儿开餐厅的事,结束了这顿愉快的午餐。姚望并没有注意到,自从他说谭丽莎吃得多之后,她就一个寿司也没吃过。

        回到家,谭丽莎连夜准备简历。更新简历时她才意识到,除了大学时实习的公司以外,她完全没有换过工作,也没有升职,只有一次转正,并没有太多的内容可以更新。工作内容只有两项:设备技术咨询和销售。名片上印的是“技术部谭丽莎”,连个头衔都没有。

        一开始她想填“工程师”,可又觉得应该体现自己也有销售和带人的能力,又改成了“技术部经理”。反正现在是个人都可以叫经理。

        改好了简历,发给了姚望,想起白天的事,她有些啼笑皆非——男神欣赏自己能吃?这条通过胃的爱情之路方向似乎有点不对。

        她给自己打气:管它呢!至少餐厅的项目听起来是靠谱的!

        姚望很快就给了她回复,告诉她一切都没问题,辞职后来直接上班就好。

        谭丽莎并没有立刻就辞职,她想把姚望朋友的茶室项目做完。这样也算负责任。好在姚望说是帮朋友的忙,实际事事亲力亲为,进展神速。他对细节精益求精,比如当初提出了要求室内空调一定要有自然感觉,就反复与夏如星和谭丽莎一起讨论,在出风口的位置上下足了功夫。

        积极做事的态度自有一种凝聚力,他们几个人成了一个小团队,每天看着这破旧的院子一点点变成了雅致的国风茶室,大家都觉得很开心。

        谭丽莎发现她很享受,也很擅长这种跑前跑后,把一件事慢慢做成的感觉。这过程仿佛小鸟在筑巢,而且,是和自己喜欢的男人一起。

        她还发现姚望脾气很好,即便追问技术细节,也不会给人压迫感。有时候问了外行的问题,他自己先笑起。他花钱方面很大方,看工人辛苦,还常常买水和点心到工地上。工头大约也看出来他比较好说话,隔三差五就背着夏如星跟他提一些小要求,姚望从不计较。

        看着姚望对工人和颜悦色的样子,她心醉神迷地想:高富帅男神还这么善良,怎么会有这么完美的人!

        与此同时,她还注意到,这么多天了,并没有什么可疑的女孩来找姚望。唯有catherine来过几次,但姚望对她的态度,一直都是不冷不热的。到了后来,catherine经常干脆直接来找谭丽莎。她问东问西的,好像很热情,但久而久之,你会发现她其实她意不在专业,只是一种搭讪。

        谭丽莎渐渐看出catherine完全不足为患。只是,这么完美的姚望没有女友,这事儿也太不正常了。她把这件事跟室友分享。陆霞的看法是:人家说没有,可不一定是真没有。说不定,只是没有固定的。

        而tiffany不愧是时尚圈边缘人士,反应剑走偏锋:“天啊!你同学不会喜欢男的吧!”

        “他交过女朋友啊。”

        “有些人是后来掰弯的!”

        “可是也没见他跟男的腻歪呀。”

        “你最好搞清楚。别到时候男神变gay蜜。他不是国外回来的吗?国外这种事更多。”

        谭丽莎吓了一跳,但想着姚望喝完酒那副话痨的样子,觉得他怎么看怎么是个直男。不过,她最好还是把这件事搞搞清楚。

        有天她假装无意地问姚望:“你每天这么忙,女朋友不生气啊?”

        姚望笑道:“我哪儿来的女朋友?单身狗一个。没人要。”

        谭丽莎暗暗高兴,嘴上一副好兄弟的口气:“不会吧?你还能少的了女朋友?我看catherine对你就有点意思。”

        姚望懒洋洋地说:“反正她没跟我说过。我就当做没有。”

        “她不好吗?”

        “我跟她没话说。你不觉得她这人就没什么意思吗?”

        谭丽莎心里乐开了花,继续试探:“你喜欢事业型女性?比如类似小夏那样的?”

        姚望停顿了一下,说:“也不是。”

        “你到底喜欢什么样的女生呀?”

        姚望瞟她一眼,笑道:“干嘛?你要给我介绍几个啊?”

        谭丽莎被他这么一瞟,魂儿都飞了一半。差点就要毛遂自荐。但理智告诉她,男神大概现在还没有准备好接受一个吃货哥们的表白。

        她定了定神,说:“你要求肯定特别高,我的朋友肯定都配不上你。”

        姚望说:“我没什么要求。感情的事,看缘分。”

        谭丽莎觉得这话对自己大为有利,但又怀疑姚望是否真的那么不在乎条件。她说:“可是人如果喜欢一个人,总是跟条件有关呀。大家都喜欢优秀的人,对吧?”

        姚望说:“喜不喜欢一个人,跟条件没关系。到时候你就懂了。”

        谭丽莎看着姚望漂亮的面孔,心想:我不用“到时候”,我现在就很懂!你觉得喜欢和条件没关系,是因为你的条件太好了啊!

        再怎么被爱蒙蔽双眼,谭丽莎在内心深处也得承认,她,以及当时学校里的很多女生,之所以对姚望一见钟情,念念不忘,最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实在太帅了。不但帅,家里还有钱。不但有钱,脾气还挺好,还很善良。

        如果谭丽莎自己转了性别,突然变成一个男生,那么,身为女生的谭丽莎,只怕也很难爱上身为男生的谭丽莎。

        都说看久了再帅也会没感觉,但谭丽莎和姚望工作了这么多天,却觉得他越看越帅。她发现上帝特别不公平,这人要是好看,经常是全套都好看。姚望不仅个高脸帅,皮肤都干干净净,从不起包。甚至他连手指都比别人修长,头发都格外浓密。

        姚望也从不为身材发愁。谭丽莎每天辛辛苦苦去上最累的团课,外加跑步机上快走三十分钟,以及控制饭量。苦行僧一般坚持了这么久,才在前两天,于清晨空腹称重之际,在体重秤上看到了695这个激动人心的数字。这是几年来她的体重第一次进入6字头,而为此她在健身房简直体验到了受刑的感觉。

        可姚望从来不去健身房,只心血来潮去公园打篮球。最可气的是他胃口还特别好,经常让她带着他去吃街头小吃,还让她认真品尝后跟他探讨菜谱。谭丽莎再怎么控制,也跟着他吃了不少卡路里,少不得又去健身房受罪来平衡。

        看着此人随便吃高热量食品,却照样宽肩细腰,谭丽莎真想找个庙烧符问一问:天理何在,天理何在啊?!

        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都全力以赴,装修很快就到了尾声。正好也到了月底,等发了工资,谭丽莎按照陆霞的指点,准备了工作交接单,拿着辞呈,进了老板的办公室。

        老板见了辞呈,故作惊讶地问:“怎么了莎莎?干得好好的,怎么要辞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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