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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蒲公英


20岁的时令喜欢上了一个人,一个比他大了三岁的男人,他叫林霄。

        但他还没有来得及表白,对方就有了男朋友,还是一个和对方一样优秀和温柔的男孩子。

        向来要什么有什么的时小少爷第一次尝到了挫败的滋味。

        “不过就是失恋,爸爸我什么样的找不到。”

        时令如此想到。

        在不高兴了三天后,就和狐朋狗友出去浪了,反正马上要大三了,不趁着大学多玩玩怎么行?

        整个大三时令都沉溺于纸醉金迷,偶尔在父亲的公司看到给男朋友打电话的林霄,时令还是会觉得有些不甘心。

        凭什么这个人能这么温柔,却不是自己的?

        但是时令经常看到林霄加班到一两点,穿着单薄的衬衫,在黑暗中咳嗽。

        “难道他男朋友都不关心他?”

        时令坐在一群叔叔伯伯中发呆,这是一场无聊的应酬。

        “时总,你们公司的那个林霄可是个好苗子,你看我拿城西那个项目和你换个人怎么样?”

        一个公司比时家好的叔叔说道。

        “杨老弟,不是我不给,而是林霄这个孩子情况有点特殊,小伙子七岁开始就在我们名下的一家孤儿院长大。后来我打听到他还有一个重病的奶奶。”

        “于是就给了他一笔资助,谁知道这孩子心眼一板一的直,毕业就只留在我们公司。专门挑一些男的活干,不是我不肯给,是他不肯走啊,当初他可是得到了华尔街的邀请。”

        一群人零零碎碎的说着。

        时令认认真真的听着。

        这么可怜的人,为什么还能如此温柔的待世界呢?

        明明生活对他如此残忍。

        于是时令以实习生的身份留在了公司,处处照顾林霄。

        “我只是看他没人关心而已,不是想挖墙角。”

        时令一直在自我催眠。

        “林主管,你吃早饭了吗?我多买了一份,一起吃吧。”

        “林主管,你不多穿件衣服吗?最近转凉了。”

        “林主管要咖啡吗?加班不好。”

        “林主管……”

        ……

        时令原本以为这辈子只能叫他林总管。

        直到一天,他看到林霄一人坐在他常来的酒吧。

        嘈杂的氛围中,他一人冷冷清清的,与这里显得格格不入。

        “林主管,你怎么在这儿?”时令关切的说道,因为他看到了旁边成堆的空酒杯。

        这是失恋了?

        “嘘。”林霄半醉半醒的比画到。

        “这儿没有林主管,只有没人爱的林霄。”

        时令只觉得心一抽一抽的疼。

        “怎么会呢?林主……林霄是这么好的人,你不是还有一个温柔的男朋友吗?”

        “男朋友?无眠?他不属于我,也不爱我,就像奶奶一样总会离开,我明明我只想被爱着,明明我已经尽力去爱他们了,为什么他们就不能多陪陪我?”

        说着说着,又想要伸手去拿酒,时令抢了过来,将人扣在自己怀里。

        “你放开我。”

        林霄对他的冒犯很生气。

        “不放!”没让林霄挣脱。

        “你仔细听,这儿是不是跳的很快?他在说他爱着你啊。林霄,你不是一个人,你有人爱。”

        时令在林霄额上安抚性的吻了一下,谁知林霄已经彻底醉了,抬唇就要去问时令的唇。

        林霄于黑暗中与时令交换了一个深吻,然后时令便掏出卡,给林霄结了账,顺便开了间房。

        一进房间,林霄便被时令按在墙上吻,边吻边解衣衫。

        时令将人一把推进浴室,打开热水龙头,掐着人的下巴,迫使林霄抬头看着他的脸。

        “你还认识我是谁吗?”

        林霄还不至于认不出人,迷迷糊糊的说:“时令那个讨人喜欢的实习生。”

        时令的右手扶着林霄的脸,热水导致原本体温较高的林霄更烫了,时令的喉结上下滚动。

        “那你喜欢吗?”

        “不知道,不讨厌,我不知道。”

        时令的手顺着水流往下安抚林霄的身体,“不停地在林霄耳边呢喃道:“可是我很喜欢你,放在心尖上的喜欢,喜欢的要命。林霄,我喜欢你,林霄,我喜欢……”

        时令不断的在林霄耳边耳语,在精神和生理的双重压迫下,林霄被迫磨出了眼泪,在昏睡过去之前,他听到一个极轻柔的声音在他耳边说。

        “宝贝,我爱你。”

        林霄早上是被热醒的,睁开眼发现自己正埋首在自家实习生的怀里。

        林霄没有惊慌,没有失措,而是迅速的回忆昨晚发生了什么。

        好像没有做到最后一步,全程好像是时令在伺候他,时令好像喊了他宝贝,好像还说了他爱自己。

        但如果林霄没有记错,这是他上司的儿子,他未来的老板,比他小了三岁的学弟。

        于是时令醒来时,房间空无一人,只有一叠留在床头的新衣和纸条。

        “很抱歉,昨晚给你造成了困扰,钱我已经打进你的工资卡,感谢收留。”

        时令气笑了,时小少爷昨夜可是当了一回正人君子才没有碰对方,结果第二天人就跑了,钱打进工资卡退都不好退。

        林霄在公司还是很不安的,怕见到时令尴尬。

        又不好意思调动工作,手头上的这个项目太重要了,可是令林霄意外的是,这天时令没有来上班。

        原本还在庆幸的林霄在下班后见到某人捧着一束鲜花站在公司门口时,就立马不好了。

        林霄本能的想溜走,谁知时令直接走向林霄。

        “林总管,我能能荣幸和你共进晚餐吗?”笑脸太过闪亮,林霄不能不答应。

        公司下班的人来来往往,似乎对此熟视无睹。

        各大老一辈的员工里统一吐槽:“开玩笑,时小少爷八岁起就开始调戏公司女员工了,14岁就因强吻男员工,被时总下令不得靠近公司,好不容易以为长大了,懂事了。这不,还是一个样。”

        林霄硬着头皮答应了。

        时令挑了家西餐厅,在沿江顶楼靠窗的位置,可以一览枫江的整个夜景,是名副其实的约会圣地。

        起码林霄此时就只见餐厅里的男男女女不是告白就是求婚,他和时令两个人单纯的吃饭,倒显得突兀了。

        刀叉与盘碟轻碰的声音清晰可闻,时令优雅的切着盘中的食物,他一点也不急,他给了林霄一天的时间来冷静,现在他才要个答案。

        时令如此镇静,反倒弄得林霄不好意思了。

        “那个,时……”

        “先吃饭,你胃不好,小心胃痛。”

        时令抢先一步打断林霄。

        “你怎么知道我胃不好?”

        “你废纸篓里全是胃药单子。”

        “哦。”

        林霄是个现实的人,既然逃不过,就直面面对吧。

        林霄又偷看了一眼时令,不得不说,老总的儿子很帅。

        用餐完毕,服务生端上来甜点,林霄吃不大下,搅拌着奶油发呆,他喜欢思考时搅拌手里的液体,江无眠总说这不像一个精英绅士的人设。

        想到前男友,林霄也只是叹了口气,说不上悲伤,事实上只觉得可惜,江无眠是很适合共度一生的那种人,只是他的对象不会是自己。

        “林霄。”时令唤道。

        “嗯?”

        时令将一个小盒子放在他面前,“我们重新认识一下怎么样?”

        “我叫时令,今年21岁枫城大学大四计算机系学生,父亲是xx总裁,母亲蒋欣是一名国外艺术家,父母早年离婚如今我和父亲住一起,前任总共有三,但早已无任何联系,不抽烟不打游戏,偶尔泡吧,毕业后会回家族公司工作,未来生活稳定,你觉得我可以成为你的对象吗?”

        ???

        林霄懵了。

        林霄不是没有遇见过这种直白的,可时令也太直白了,相亲说辞都拿上来了。

        可林霄又发现自己第一反应居然不是拒绝,而是时董事长会不会打死自己。

        谁知时令仿佛可以看到他的内心一样。

        “你不用在意我爸,他知道的,我昨天就和他商量过了,如果我们在一起,可以把奶奶也接过来。”

        盘算的这么快?

        林霄轻笑了一下,“如果我不答应,是不是就不识好歹了?”

        时令不知道林霄在笑什么,明明他没有胁迫也没有轻薄,他真的很认真的才约了林霄出来。

        内心委屈的时令不知道自己委屈的小嘟嘴早被林霄看到了。

        怎么这么可爱啊,林霄想到。

        其实就冲着时令昨天的君子坦荡荡行为,他知道时令不是什么只会玩玩的小少爷,可他怕了,一腔爱意再也经不起折腾了。

        “我可以答应你,但我可能不会有你想象的那么喜欢你,你知道,我们彼此并不怎么了解。”

        时令如果有尾巴,现在一定傻乎乎摇个不停。

        “好,只要你答应,什么都可以慢慢培养。”

        “噗,傻不傻。”

        “不傻,那待会儿我送你回家?”

        “好。”

        于是傻狗狗和漂亮狐狸在一起了。

        “林主管,我给你做了早餐,你尝尝?不好吃我下次改改。”

        “林主管,一起吃饭吗?”

        “林霄,我们去夏威夷吧。”

        “哥,我喜欢你,真的好喜欢好喜欢。”

        ……

        “哥,我爱你。”

        浴室的玻璃窗蒙着水雾,一只修长漂亮的手挣扎的挠着玻璃,划出凌乱的水痕。

        “时令,轻点,轻点。”

        亲吻声淹没了求饶声,时令一遍又一遍的说着:“霄霄,我爱你,好爱你。”

        极致的欢愉与爱意淹没了林霄的意识,他于幸福中昏昏而睡。

        两人在一起半年就同居了,期间他们于杏城遇见了江无眠,江无眠看着瘦了一些,但见到林霄时只是说了声谢谢,然后祝福他找到所爱。

        林霄很想问江无眠现在过得好吗。

        但看到他那迫不及待的脚步,可能很幸福吧。

        林霄最近经常乏力,还流鼻血,趁着在杏城出差,他去医院做了个体检,要是回枫城做体检,时令还不紧张的把医院买了?

        可医生却问:“你家人呢?”

        林霄知道这句话意味着什么,当初奶奶重病医生也是问:“你还有其他家人吗?”

        “医生,你就直说吧,我没有什么家人了。”

        时令算一个,但不能让他知道。

        结果真的不能让时令知道,脑癌晚期几个字已经给他的未来划上了半个句号。

        这时时令的电话打来。

        “喂,哥哥,你什么时候回家啊?”

        林霄非常迅速的调整好状态,轻快的说:“项目刚忙完了,马上回来陪你。”

        “好!那我给你做你爱吃的。”

        “嗯,对了,过几天毕业典礼,要我一起去吗?”

        “当然了,到时哥哥记得给我带花啊,要大红大红的玫瑰。”

        “噗,孩子气。”

        ……

        毕业典礼这天,时令和所有毕业生一样,穿着毕业服在校园里等人。

        林霄抱着一束大红玫瑰,一下就看到了树下的人,林霄依旧是那么阳光帅气,无名指上的戒指在阳光下刺到了林霄的眼。

        “毕业快乐。”

        林霄将花递给时令。

        “哥!”

        时令给了林霄一个大大的熊抱。

        那天晚上是林霄安排的约会。

        他带时令去了很多地方,他喜欢的游乐园,老巷子,枫河边,然后在酒店的落地窗前和时令忘我的放肆着生命。

        “我爱你。”

        这时林霄第一次对时令说我爱你,换来的是时令更为激动的爱意与亲吻。

        就这样吧,让欢愉与爱意充满大脑,忘却那些难过的,拥抱自己剩下不久的幸福。

        又是一个周末,林霄和时令在沙发上看电影时林霄又流鼻血了。

        “哥,你最近流鼻血的次数有点多啊,要不去医院看看?”

        “好。”

        林霄答应了,因为他也是时候离开了。

        那天时令陪着林霄去的医院,结果要第二天才能出来,林霄说他第二天要去见江无眠,让时令帮他拿体检结果。

        可是,当时令拿着脑癌晚期结果的单子给林霄打电话时,手机传来关机的提示音。

        “不带这样的啊哥,不要告诉我你早就知道了。”

        他又找江无眠,江无眠表示林霄从未找过自己。

        时令觉得老天一定在和他开玩笑。

        他找了林霄可能去的所有地方,但林霄实在太了解他了,时令不可能找到林霄的。

        时父也知道了林霄的事,他想来看看时令,可令他奇怪的事,时令并没想象的那样大哭一场,他的儿子他了解,其实就是个没长大的孩子,单纯的很,喜欢讨厌写在脸上的那种。

        现在时令这样一副没有生机的样子,表明了时令已经崩溃了。

        “小令,你还好吗?”

        时令坐在他和林霄曾经的家中,呆呆的看着黑色的电视屏幕。

        “我不好,爸爸。林霄他不要我了,他不要我了,就像妈妈一样,你说你们是因为观念不合离婚,我知道的,不是这样,妈妈是去国外治病了,但我们没赶上她最后一面,你宁愿让我以为你们离婚,找个伪音骗我,也不想让我知道我没有妈妈了。”

        “小令……”

        “可林霄连骗我一下都不肯,他直接不要我了,他不要我了啊。”

        眼泪终究是留了出来,无声的哭泣反而更让人心碎,伤心难过终究只有自己才知道其中的痛。

        那一晚,时令白了半头发。

        一年后的一天,是时令的生日,明明上一年他还是和林霄一起过的现在他一个人坐在两人的家中守着一个手制的蛋糕。

        “叮咚。”

        门铃响了。

        时令收到了一个包裹,是从英国寄来的,寄件人林霄。

        时令手忙脚乱的找剪刀,小心翼翼的打开包裹,生怕弄坏了里面的东西。

        里面也没有很多东西,是一个日记本和一枚戒指,以及一朵玫瑰的干花。

        日记里有一封信。

        “亲爱的时令,我不在的日子里,你过得还好吗?一定很难过吧,对不起,我知道你很爱我,我也很爱你,但原谅我的不辞而别,我不想让你看到我狼狈的样子。”

        “当你看到这个包裹时,我已经不在人世了,我联系了律师,我的遗产都转到了你的名下,然后我的遗体也制成了这枚骨灰戒指,还有这个日记本,是我们在一起时就开始写的。”

        “很抱歉到如今还要麻烦你,但我知道你会替我照顾好奶奶的,顺便替我向奶奶道个歉吧,没想到让她老人机白发人送黑发人。”

        “可我想我最对不起的人还是你,明明我也尽力去爱你了,可还是让你伤心了,毕业典礼那天我带你走的是我小时候生活过的地方。”

        “原谅我的自私,即使我要离开这人世,我还是想要在你的心中霸占一席之地,时令,我真的很爱你,直到永远。”

        时令拾起那朵干花,很奇怪,他将花拿到手上时仿佛可以看到林霄在花园里看到这朵花时脸上露出的温柔。

        “其实我不喜欢玫瑰,只不过约会那天你看了他很久而已。”

        时令将戒指带在手上,吻了吻。

        “欢迎回来,哥,以后我们要一直一直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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