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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一章霜雪十年,一剑天涯


“老板!来两坛子上好的米酒,不要最贵,只要最香!”十年一过,当年雪中舞剑的稚嫩小儿已成现在一袭白衣的翩翩少年。

        然而在现在冬日已去的季节,明显变小的紫色狐皮大衣已经已经被少年封存在了记忆深处的地方。

        “哥!你又背着爹爹跑来买酒!”声音依旧如同冰雪空明,然而已经褪去儿时稚嫩的花季少女,然而声中带着小脾气的王昭君在闹市之中心有灵犀一般地找到了李白在酒楼的身影。

        然而在这个叫做汉城的小城市,有一个不大的妖易市场。

        这个市场收购魔化生物的魔核、心脏已经极其保暖的皮毛等大批妖兽尸体。

        然而这个汉城虽然不怎么出名,但是在这里的最南面就是魔化生物横行的禁地——王者峡谷。

        然而老猎户老王的家就在这个骇人听闻的峡谷入口,李白在峡谷之中练剑十年,与打野专用十年。

        剑法出神入化,然而斩杀的魔化生物全都在妖市兑换成货币,然而李白在寒冷的峡谷之中养成了一个习惯。

        舞剑必喝酒,就如同青莲剑出鞘必见血一般。

        李白一句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屠杀峡谷之中的魔化生物毫不留情,因为在李白眼里,除了他一直保护的妹妹,就只有腰间的一壶酒。

        因为,酒可以让李白忘记寒冷,酒可以让李白保持弑杀之前的冷静。

        “哥,爹爹给你酒葫芦不是给你天天喝酒的!”王昭君抢过李白腰间刚才已经盛满美酒的酒葫芦,酒葫芦很普通,然而却被李白视为珍宝。

        “酒葫芦不拿来喝酒,还能干什么?敲人吗?”李白的嘴里叼着一根翠绿色的麦穗,嘴角微微翘起,露出了他只对王昭君流露出的微笑。

        只不过,王昭君并没有将酒葫芦还给李白,只是将一条红色的流苏系在了葫芦腰上。

        李白见红色流苏也很是喜欢,只不过这个礼物李白可能还得推辞,不敢要。

        “君儿,别呀,这个可是你嫁人用的女红,给哥了可不行!”李白连忙抢回酒葫芦,然而已经为时已晚,因为上面打了一个漂亮的死结。

        “没关系的!大不了君儿就嫁给哥哥!”王昭君出落水灵,十年之际,以亭亭玉立。。。

        然。

        “哥,你为什么在这十年里不练你身上的火焰啊?”王昭君在十年前见过李白身上火焰恐怖的爆发力,但是并不知道后来李白身上燃烧起黑红色火焰时的恐怖情形。

        “火焰?我不会玩火,我只会吟诗作对,舞剑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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