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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占卜案


  生命健康和人格尊严对于每个人来说人人生而平等,任何人都不得剥夺。每个人都有生老病死的自然规律,但是很多时候我们如何死、何时死、何地死这往往不是我们自己可以主宰的,倘若一个人的死亡是非自然死亡,那么查清死因就是法医的天职。法医替天行道,维护每一位公民的生命健康权神圣不受侵犯和凌辱。-叶殃

  “陆队,我又不是超人,不是什么事都是我能干,身为一个犯罪心理学家,我难不成还要去当占卜师当骗子去算命吗?”言琛反驳道。

  陆墨:“最近是觉得地板砖下面很空旷,我看看有几个人过去陪陪他们了。”

  “陆队,你看你这就没意思了吧,每次都要把我们埋地板砖下,把我们砌墙里不好吗?”萧狼一脸埋怨的说着。

  北卿和:“萧狼我看你最近更是皮痒。怎么个死法?不用队长送你去,我亲自把你送进去如何?”

  萧狼“……”

  无良默哀一分钟,最近老大心情不好,十分暴躁,如果吵我简直是活路不留,死路难逃。

  难不成是跟封宇少爷有过节?不过也不可能吧,据我所知封宇他应该不是个gay。

  陆墨点头,“嗯,别紧张。你随口一说,我也是随口一问。发现死者的是你,以后还要麻烦你多多配合我们的工作。”

  张鸿振:“好……好的”

  “发现尸体时间”

  “差不多12点,中午放学”

  “认识死者吗?”

  “听说过,头一次见”

  “哦,那你从哪里听说的”

  “同学口中”

  “他生前有仇人吗?”

  “有的,他经常跟小混混们混在一起,自然会招人讨厌,有仇人也在正常不过。”

  “嗯,好啦,没你什么事了,可以走了。”

  张鸿振“应该的,应该的。警察叔叔,要是没什么事,我就先回去了。”

  陆墨看似和气地瞅着他,片刻,突然扯出一个客气的笑,“行,我差不多了解了,你回去家去吧。”

  张鸿振不敢再留,掉头就走,难道也是做了什么亏心事?

  “说谎了。”言琛摆弄着手中的塔罗牌。

  陆墨:“哟,你怎么看出来的?”

  言琛:“人在说谎的时候通常会有以下表现,第一摸鼻子,人在说谎的时候鼻子会膨胀通过肉眼通常观察不出来,但是说谎者会感觉不舒服,不经意的触摸鼻子。

  第二不敢直视对方,你在提问对方的时候对方会闪躲或者避重就轻,转移话题。

  第三叙述清晰,从不记错。比如你问某人“昨天干什么去了”。正常情况下对方会说“我在家看电视,,,不对,我还出去吃了个粉”,陈述的时候会出现一些遗漏。

  然而,撒谎的人,通常不会出现这种问题

  他们会事先设想好假定的情景,绝对不会出现“等一下、我说错了”这些他们以为会暴露谎言的词。

  第四反复问说谎的人同一个问题,连续问2次,你会听到他们相同的回答。此时,空出一段时间不问,他们会感觉自己“已经过关了”。思维会处于放松的状态。

  如果你过段时间趁其不备再问,说谎者说谎者就会有两种状态。

  因为说谎而恼羞成怒,大喊:“我不是

  已经跟你说了这件事了吗!?”

  坦白:“好吧,事情其实是这样的。”

  “言琛看来之前是我小瞧你了。”

  “这是一些基础的心理知识微表情也可以判断他是否做过这件事,当然刚才他很明显摸鼻眼神恍惚不定。记的倒是挺清楚。”言琛将手中的塔罗牌放在口袋里。

  陆墨:“是的,他很明显认识那个人,而且不只是听说有可能他也是被欺负过的那个。”

  “只可惜证据不足啊”言琛笑道。

  陆墨摸了摸下巴,觉得两者都很牵强,于是暂且搁置,转身对无良道:“排查走访进行得怎么样了?”

  无良摇头:“许多人说从来都没有见过这孩子,连附近的高中生们都不肯承认。我和兄弟们挨家挨户问过去,都说根本不认识这个人,我看其实认识也不敢承认吧,怕牵扯些什么。”

  陆墨垂眸,瞳色渐深。这时,手机铃声敲破诡异的安静。

  “宋朝男性,18岁,红安高中的学生,也算是小混混。经过尸检,可以初步推算出死亡时间是10点到12点。从现场的血迹、环境来看,发现尸体处不为第一现场。”

  陆墨一直盯着死者的画面,没人知道他在思考什么。

  叶殃收回目光,轻咳两声,旋即打开红外指示灯,在死者胸口,低沉的嗓音颇有质感。

  “简单来说就是胸口处心脏部位一击致命,不是说我不给你们细说,因为我细说你们也听不懂。”

  叶殃停了一会儿,将红外指示灯转移到尸体下半身,继续道:“凶手对死者暴力将下肢切除。但非常小心,未留下指纹、毛发、皮肤组织等任何能检验出DNA的证物,我怀疑他的作案应该不止一次了,甚至带有像我们学法医这种解剖尸体的能力,观察下肢长骨的断段,是反复砍击才导致断裂,断面非常整齐,说明砍骨刀非常锋利。再根据碎骨片分析,如果可看出是砍了几十下,则可推定是女性操作,如果是男性,一般三五下就应该砍断了。”

  叶殃法医小课堂开课啦,法医知识学不好怎么办?多解剖就可以了!

  他杀情形,往往会在死后形成身体的三伤,就是指约束伤,抵抗伤和威逼伤。如果事前打晕受害者,则三伤不明显,但尸检会发现颅脑损伤。死亡后身体上所承受过的所有压力都会因为血液凝滞表现出来,被法医观察到。

  逐个打开尸体的双侧肘,腕关节和膝,踝关节这些关节处的皮下出血称之为约束伤。凶手在行凶过程中如果有对被害人约束的动作,那么最有可能的就是在这几个关节。只有控制了这几个关键,才能控制被害人的活动。

  最具争议的非正常死亡案件无外乎两种,第一种原有疾病在外力作用下突然爆发而死亡,死因是疾病,外伤是诱因,容易引起家属不服。第二种是自杀的时候采取了一些手段,比如贴嘴,缚手等,容易引起质疑。

  例如一件疑似他杀的自杀案件现场。因为现场是一个封闭现场,所以家属认为是首先发现现场的死者丈夫作为。

  当时现场勘查中死者仰卧在卧室的床铺中间,周围的床单、被褥以及地面上全都是密密麻麻的喷溅状血迹,分布非常均匀。经过尸体检验,死者的衣领往下翻卷,颈部有较大创口,从创角的试切创来看,是切割砍击了好几次形成的。

  试切创是创口一角的拖刀痕,一般是死者在自杀的时候试探性的损伤。现场勘查方面也有其他支持,比如血迹分布非常均匀,没有空白区。

  空白区是指一个人站在死者的旁边,切断血管,血液瞬间往四周喷溅时,因为凶手站着的地方会因遮挡而出现一个血液的空白区。

  除了空白区,还有喷溅血迹的原始形态。血液喷溅出来后是以密麻小点的状态遗留在地面的。如果有凶手的行凶,完成后必然要离开现场,会破坏地面血迹的原始形态,甚至遗留下血足迹。因此这一系列情形说明事发当时无人在现场。

  同时细节一:死者的领口是往下翻的,为了更加方便下刀,但是杀人的人事先不会嫌衣领碍事。第二:刀口是平行密集的,符合在固定体位下连续切割砍击形成。

  毒化检验排除了死者中毒昏迷,尸体检验排除了死者颅脑损伤或者窒息导致昏迷,尸体表面检验进一步排除了死者被约束,威逼而不敢动弹,那么死者不可能会一动不动引颈受戮,这样的伤口只有死者自己能形成了。

  凶杀现场的一切细节都有痕迹检验和法医进行相关的推断和还原。

  每起案件都需要判断死亡方式,但是未必如人们所想象的那样复杂。很多案件都是一眼可以看出来死亡方式的,比如掐死、扼死、捂死就不可能自己形成,比如一些搏斗明显的现场也可以判断不是自杀或者意外。

  挛缩一般是指有弹性的肌肉组织因为种种原因持续性收缩在活体上,可能是药物所致,而在尸体上也特指一些毁坏性因素,导致肌肉失去张力和韧性,收缩、缩小、缩短,如在火场中肌肉受热收缩。

  因此,斗拳状是常见的烧死尸体的外在形态。不管是活人还是死人,肌肉遇火都会挛缩,所以斗拳状不能说明是生前烧死,死后焚尸也可以。

  被烧死者没有挣扎和逃离的迹象,可能因为多种情况,比如死者喝醉了,或者在睡眠状态下遇见了慢火,在死者还没有发现的时候,封闭的室内就产生了大量的烟雾和一氧化碳,导致死者晕厥。

  在火场中的尸体真正属于大范围烧伤而引起的创伤性休克并不占多数,更多的是被烟呛死的或者是一氧化碳中毒。

  所谓的被烟呛是其实是高温烟雾,炭尘进入呼吸道引发呼吸道一系列反应,最终因为喉头水肿等原因而窒息,这叫热呼吸道综合征。

  火灾现场的尸体遇火后导致皮肤收缩,一旦超过了张力限度,就会产生皮肤创口,因此会出现很多疑似外伤的痕迹,引起死者家属的误会,会认为死者被他人用锐器所伤。

  再比如死者死亡后,因为高温作用会发生骨折,硬膜外会出现大血肿,让人误会成死者头部生前遭受重物打击,其实不然,这是火场尸体上常见的现象,被法医称为热血肿。

  早在三国时期,吴国某县的县令张举就曾经通过烧猪的实验来分辨生前烧死和死后焚尸。“张举烧猪”这一次成功的现场实验被后人广为传颂。

  辨别生前烧死和死后焚尸主要是通过死者呼吸道内是否存在“热呼吸道综合症”以及烟灰炭末来判断。现代科技还可以通过死者心血中的一氧化碳含量检验来予以分别。这些都是犯罪分子无法伪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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