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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第1章


故事要从六十年代的龙江市兴荣镇说起!

        兴荣镇距离龙江市大约一百五十公里,位于全省的中部。这里群山环绕,清水河衔接着龙浦江。

        兴荣镇土地肥沃,光照充足,物产丰富,尤其盛产棉花。人们还养了一种叫蚕的东西,蚕喜欢吃桑叶,几乎家家户户都有好几亩地种着桑树。

        蚕长到一定程度就要吐丝结茧,摘下茧子,送到棉纺厂里,选出最优质的蚕茧,抽出蚕丝,织成布,就是时下最流行的丝绸。

        用丝绸制成的衣裳光滑细腻,垂感十足,阳光下还会反射出淡淡的光泽。夏天若是能穿着丝绸衬衣,就好比浸在水里一般凉快舒适。

        这里纺织业发达,大大小小十几家纺织厂。这里的民风淳朴,孩子们无忧无虑的长大。

        夏彦,杨小兰和凌博文也在这里长大。

        一九六三年五月,八岁杨小兰和九岁凌博文肩并肩走在干净的石板路上。背上背着大大的书包,他们刚刚放学。

        因为两家人住的近,他们总是一起上学,一起回家,一路上笑笑闹闹,好不开心。

        凌博文低着头,用脚踢飞一颗小石子,懊恼的自言自语:“我爸爸妈妈今天又要很晚才回来,我讨厌一个人在家。”

        杨小兰转过头去:“你要是害怕的话就来我家玩一会儿吧。等你爸爸妈妈回来了你再回去。”

        杨小兰穿着粉色的纯棉连衣裙,外面罩着鹅黄色的开衫,扎着一个高马尾,走起路一甩一甩的,充满了活力。

        凌博文鼓起脸颊:“我才不害怕,我是男子汉。”杨小兰不说话,咯咯咯的笑着。

        走了一会儿,杨小兰又问:“那你来吗?我妈妈今天会蒸包子哦!”圆圆的眼睛忽闪忽闪,好像夏日夜空里的星星。

        凌博文咽咽口水,在脑里已经开始享用美味的包子了。

        “要,我最喜欢阿姨做的包子了,好香好好吃。我要吃三个,不,四个。”他边说边伸出右手比划着。

        杨小兰抿着嘴,点头微笑。

        突然他们听到前面有打骂声,连忙跑去看看发生了什么事。

        原来是四个同他们一样大的男孩子,围成一个圈对着蹲在地上的人又打又骂,坏一点的还用脚去踢别人。

        杨小兰是个心底善良的女孩子,她连忙跑过去拉开其中一个男生,张开手臂准备保护被欺负的人。

        她用大眼睛瞪着他们,严肃的说:“不许欺负人!”

        凌博文怕那些男生欺负杨小兰,也跑过去做出同样的动作。

        那四个男生是跟他们一个学校的,为首的是学校的小霸王,平时在学校没少欺负同班同学,学习也不认真,经常被老师请家长,却没有一点改变。

        小霸王看到杨小兰两人的行为,扬起头轻蔑地说:“你们让开,不然我连你们一起打。”其他三人也跟着起哄。

        凌博文的手有些微微发抖,他似乎真的害怕被他们打。杨小兰却一点也不害怕。

        她说:“你就不怕我告诉老师吗?她又会叫你请家长来。你就不怕你爸爸打你?”

        小霸王愣了一下,他跟别的孩子一样,什么都可以不怕就怕爸爸手中的皮带,那打在身上不是一般得疼。

        他叉着腰说:“你敢说。”

        “你看我敢不敢!”

        小霸王在杨小兰坚定的目光下渐渐失去气势,他招手:“我们走,这个野孩子也没有什么好玩的。”四个孩子一窝蜂的跑了。

        看不到他们的身影了,杨小兰长长的吐出一口气,放下有些酸痛的手臂,又甩了两下。遂蹲下去问:“你不用怕,他们都走了,快起来吧。”

        那人抬起头,是个跟他们差不多大小的男孩。男孩的脸脏兮兮的,还有被打的淤青。五官长的还不错,就是因为营养不良看起面黄肌瘦。

        杨小兰面带同情:“他们下手太狠了,你还痛吗?”

        男孩看着他们没有说话,那双眼睛有点冷漠,有些茫然。

        凌博文看着他无动于衷的样子,有些气愤:“小兰跟你讲话耶,真是没有礼貌。”

        杨小兰站起来对凌博文说:“他肯定被吓坏了,你不要再说他了。”凌博文噢了一声。

        杨小兰看着还蹲在地上的男孩,从衣兜里拿出一块包装精美的水果糖,她递到男孩面前说:“给你吃糖,吃了糖心情就会变好的。”

        男孩没有接,只是看着他们。

        杨小兰将糖塞到他的手里说:“我们要回家了,你也快点回去。天要黑了,会有野狗跑出来的。”

        说起狗,凌博文的腿有点打闪闪。他拉拉杨小兰的衣角说:“走啦,回家了。”

        “我们走啦。再见。”她对他挥挥手。

        不一会儿她又回过头来,冲他咧嘴一笑。洁白整齐的牙齿少了两颗,她正在换牙期。那笑容从此就在男孩心里烙下了印,再也无法忘记。

        男孩的家在兴荣镇西街的尽头,一个满地都是泥坑的小院子里有三间破旧的瓦房。一间是卧房,一间猪圈,但猪圈里并没有养猪,还有一间乌漆麻黑的是厨房。

        厨房乱七八糟,有一些灰尘,好似很久没有开过火了。

        男孩握着那颗糖,推开有些腐烂的木门,发出吱呀的声音。他走得很轻很慢,似乎怕吵到什么。刚一进门就闻到了一股浓浓的酒味,满地都是酒瓶。

        一个男人四仰八叉的倒在床上呼呼大睡,呼噜声震耳欲聋。男人是他的爸爸,他没有妈妈,他的妈妈在生他的时候就死了,所以那些人叫他野孩子。

        男孩绕过那些酒瓶,尽量不去碰着它们。他蹑手蹑脚的走到衣柜那里,从最下面那层抽屉里拿出一个木盒子,将那颗糖和手里的零钱放了进去。那里面已有不少的零钱,是他平时卖废品得来的,他想存钱去上学。

        又将盒子放回原位,轻轻的走出房间,到厨房里找了一些吃的,皱着眉头吞下去,又拿起水瓢舀了一瓢凉水。水似乎太冰了,只喝了一口就又倒了回去。他再次返回卧房,躺在鼾声如雷的爸爸旁边和衣睡下。

        这天,男孩在街道的垃圾桶里找别人扔掉的瓶子和纸张,收获似乎不错,麻袋都快装满了。他从垃圾桶又找到一个塑料瓶子,踩扁它然后放进袋子,再去下一个垃圾桶继续翻。

        放学回来的凌博文看见了正在翻垃圾桶的他,对杨小兰说:“你看那个人在翻垃圾桶,不臭吗?”杨小兰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去,原来是那天被小霸王欺负的男孩。

        她走到男孩面前说:“你在干嘛啊?”男孩迟疑了一下,还是拉开麻袋给她看。

        凌博文捂着鼻子,连连挥手向后退。麻袋里的瓶子有股淡淡的臭味。

        “你在捡瓶子啊,你真聪明,这个能卖钱。”杨小兰不仅不介意,还笑眯眯的夸赞他。

        男孩没想到她会这么说,露出惊讶的表情。所有的人都认为捡垃圾是一件很丢人的事,她却说他聪明。

        “我家有几个瓶子,你要不要跟我去拿?”

        凌博文拉拉她的衣角说:“小兰。”

        “博文,你也去家里找找有没有塑料瓶子,我们一起拿给他。”

        “啊?为什么?”凌博文张大嘴巴,很不情愿的说,“我不要。”

        杨小兰看着男孩:“反正都要扔掉的,直接给他不是更好吗?你要是不去的话,我以后不跟你一起玩了。”她气呼呼的叉着腰,不明白自己的小伙伴怎么连这个忙都不肯帮。

        凌博文最怕她生气了,点点头。“好吧。”

        杨小兰又转头对男孩说:“跟我们走吧,我家就在前面了,一会儿就到。”男孩点点头,拖着麻袋跟在他们身后。

        凌博文不时回过头来看他,露出厌恶的表情。而男孩的视线似乎一直都在杨小兰的身上,凌博文更加厌恶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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