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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6章 秋叶为何而落


()        初冬的戈多依旧草木深,但有什么能够比在这微寒中纵蹄更惬意吗?薄雪都覆盖不了马脖子上的汗珠,“落草为寇”,荒草与强盗,跻身其中只为了那放纵的自由,永远改变不了身为特兰人类的高贵,在戈多强盗队伍中,这份高贵更显得尊贵。

        巴里·阿里挥舞着古蒙马刀,食人魔皮硝制的刀鞘在马背上舞出一道赤色长霞,在一阵长啸中宣泄胸中的情怀后,有着三道锯齿的马刺轻轻扣了扣马腹,马儿停了下来。马是产自潘帕斯大草原北部的北苑大碗马,马蹄比最大的大碗还要大,跑起来像是在草丛中游泳一样。马背,马刀,马贼,巴里爱死这样的生活了。

        几名同伴赶上了巴里。

        巴里亲吻了一下刀鞘上从食人魔身上剥下就带有的瓦蓝纹身,哈哈一笑,“眼前我不禁想起“阿里巴巴与四十大盗”的故事,真特么豪爽啊!”

        “阿里巴,你不会又想吹嘘阿里巴巴是你那一代祖先吧?这用来唬弄菜鸟还不赖!”戈姆咧嘴一笑,被烟草熏得黑漆漆的牙齿露了出来,嘴角的黑玫瑰纹身变成了“带刺玫瑰”。

        “黑吃黑,做那强盗中的强盗,永远是我们云雾山谷的特权。可笑那些强盗还以为金币就进入自己囊中了呢。”穆司塔陶醉地抚摸着刀鞘上两个漆黑的突起,舔着舌头笑道。他的刀鞘也是用食人魔的皮肤制成,不过是用雌性食人魔身上最具有弹性的一块皮。

        “噢不,戈姆,穆司塔已经够恶心了,你就别玩弄你的匕首鞘了。”戈姆的匕首长期浸泡在装有毒药的葫芦里,所以需要一个延展性非常好的刀鞘才能涵盖住葫芦。

        “我突然想起不知是谁以阿里巴巴口吻写的传记,里面的一段话特能形容我的人生!”吐掉一口痰,小贵族出身的巴里朗诵了起来:

        “……即使是同为戈多荒原上的强盗,阿里巴巴也不会与生活在这里的强盗混在一起的,因为我是个人类,高贵的特兰!在我眼里除了特兰以外,其他的种族都是亚人,不是完美的种族!我甚至觉得它们应该是魔兽,不然怎么会这么愚蠢,为我一次次玩弄在股掌之间?”

        人类的这种带着狂妄的排外思想,既有光明圣廷的宗教影响以外,更大的原因在于现在洛瑟玛大陸上最强大的帝国是由他们人类建立的。

        在整片大陸上,特兰人类是所有种族中劣根性最强的,任何种族与人类来往,都应该小心他们的善变以及背后的另外一手,这个“任何种族”包括他们人类自己。

        “也就你这些贵族才有这样的‘人文’情怀,要我说,我们人类就是春之女神,给大地带来生机勃勃,同时也让别的种族知道花儿为何这么红!”戈姆舔了舔嘴角,那里诱多花,却是黑色的。

        “女神总是那么诱人啊!”穆司塔感慨地在刀鞘上吻了两下,转而道:“你们觉得这些熊地精会死掉多少?五十名?”

        “我倒希望能死少些啊,不然赔偿的金属武器更多了。”巴里道。

        “死光光不就好了,什么都不用赔偿。要不让剩下的去攻打刀塔部落,给穆司塔抓一名活的雌性食人魔回来。”戈姆眼中露出嗜血的光芒。

        “哥喜欢的是美女!”穆司塔马上争辩道,这不仅关乎到他的性取向,还关乎到战利品的分配,怎能让步?

        如何能让步?戈多荒原上的强盗一生都只为一件事战斗着,生存。食人魔如此,地精如此,不懂得劳作的熊地精更是如此。狩猎是为此,掠夺是为此!掠夺到的食物用来果腹,掠夺到的金钱用来换取武器,掠夺到的尸体用来雇佣食人魔强盗。只有生存无忧的戈多强盗才会追求另外一件事情,威望!

        迷雾山谷的“贪狼强盗团”就代表着威望。因为那里的人类强盗拥有金属武器,拥有着别的强盗无法攻陷这块领地的武力,拥有着可以雇佣任何强盗的价钱!

        熊地精们觉得欧克在这个冬季眷恋着他们,人类强盗选择了他们,以十把金属武器的价格雇佣科森熊地精部落攻击一个新建立的比蒙领地。

        那可是金属武器啊!

        人类强盗为了表示他们的诚意,特意展示了人类金属武器的威力。盐碱森林特产的铁砧仙人掌,熊地精习惯使用的最坚硬的戈多原产武器,在那个头发只有熊地精胸毛高度的人类手下,只是一刀,“一刀两断”。“一刀两断”是人类强盗教会熊地精的词语,熊地精觉得用来形容人类强盗手中的金属砍刀再合适不过了,毕竟那些金属砍刀是出自矮人铁匠的铁锤之下。

        那可是矮人铁匠啊!

        只要是个用双手战斗的强盗,都渴望自己的武器的铸造金属上面烙下“啤酒桶与交叉铁锤”的标记!

        握着人类强盗预先支付的精钢钉锤,熊地精首领弗利萨却还觉得不满意,他觉得人类还是太狡猾了,居然克扣武器上的金属,把柄弄得那么细,还美其名曰“一锤能砸出马蜂窝的钉锤”。

        呸!熊地精是喜欢蜂蜜,但狼牙棒更合适熊地精的高大威武,以及茂盛的胸毛!

        高大的红土高坡,已经清晰看见上面的每一个窑洞里面住着几只苍蝇。

        弗利萨停下了脚步。长途奔走了这么久,熊地精们需要缓过一口气,才能投入战斗。

        等待部下集合,花费了不少时间,弗利萨再次懊恼部下的散漫与拖拉。怎么熊地精会生出这样的蠢货?现在他们赶的就是时间,现在时间就是金钱,时间就是金属武器!

        该不会这些家伙迟钝的脑袋被冻得失掉记忆,忘记了人类强盗是怎么说的吧?人类强盗将会一起进攻红土高坡,战斗结束后,再用金属武器购买熊地精抢到的货!现在,比人类强盗快一呼噜的时间,就意味着多一件金属武器啊!

        想到这里,弗利萨不禁骂了起来。

        该死的人渣子!既然雇佣了他们科森熊地精部落,自己还插上一手,分明是不想多给金属武器!

        一路上,弗利萨已经计较好了,这次干脆干一票大的,灭了红土高坡后,回到科森土丘,再联合所有妇幼,把这些人渣子伏了,抢过那几把“一刀两断”。事后在带着金属武器投奔剃刀山,同为地精一族,剃刀山是不会拒绝拥有金属武器的科森部落的,因为前十多年前就有剃刀山使者来游说过科森部落投奔。

        为此,弗利萨还特意联络了老相识卡鲁。卡鲁是一名狡猾的食人魔,不知从那里搞来了弓箭,领导着近七十名绿皮地精弓兵,使用粘了眼镜树蛇毒液的豪猪刺作为箭矢,近几年崛起速度非常快。

        弗利萨知道卡鲁一直垂涎自家的那位婆娘,前任科森部落酋长的女儿,两个白屁股格外丰硕。弗利萨敲掉那个拒绝剃刀山的橄榄枝的老顽固后,就把这溜溜婆娘占为己有。现在婆娘已经为自己生下一窝崽子了,是时候做点别的事了。

        大不了,等自己夺下剃刀山的王位后,再把这溜溜婆娘封为王后,让她的大屁股可以坐在王位上过过瘾,作为弥补。

        想到这里,弗利萨的呼吸变得格外通畅,眼前的一片赤红也变得格外可爱起来。

        弗利萨很快发现了红土高坡变得有些不一样了。他不明白,光秃秃的红土高坡什么时候长出胸毛来了?

        裤子都脱下了,弗利萨顾不得了那么多了,只不过二百多名道格族獒人而已,他们可是五百名科森熊地精!

        部下已经缓过气了,弗利萨等的就是这口气!

        “欧克!”

        首领手中的金属钉锤扫开干枯的野草,像是要在戈多荒原上扫出一片风起云涌,率先踏步前冲。

        “欧~克~”

        熊地精们带着滚滚声浪,飘荡的胸毛染黑了赤土。

        红土高坡前,一字排开四个人影。

        四个身高拾级而下的人影。

        猛犸大力士罗兰度,握着两把木头大刀,关刀横卷在鼻子上表演杂技。

        河马诗人奥拉里奥,裤带上挂着蚌壳战裙,大嘴巴夹着蚌壳吹口琴。

        土地精农夫高跷手,扛着两把铁锄,一划一划地模仿螳螂舞蹈。

        香多拉太子卡卡,一手长矛,一手骨盾,朴朴敲着鼓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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