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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百四十九章 迷宫


圣骑士,是战技精湛的斗士,是治疗量可观的牧师,也同时拥有众多的神圣系法术。他能穿重铠,挥舞巨型武器给予敌人致命一击,也能穿上法袍,使用法器和权杖,变为救死扶伤的圣职。炼成如此强大的职业,必然需要巨量的努力和汗水,更需要天份。所以这样的对手,没有人愿意去招惹。

        酒为天也很头疼,他情愿面对十个安东尼奥这样的**师,也不愿面对一个阿波罗这样的圣骑士。圣火令附加的攻击很强大,而且其中蕴含的邪恶之力更是惊人,已过持有者本身的攻击力数倍。但是,阿波罗召唤来的重铠正是属于神圣属性,厚重的防御力不但能极大的减免圣火令的常规伤害,更是可以完全无视邪恶之力的侵蚀。

        “铛~”

        钉锤被柔和的白光包围,成为十字架的形象,狠狠的再次和圣火令撞在了一起。一边是白色的光芒,一边是黑色的烈焰,巨大的响声过后,两者抵触在一起,旗鼓相当。

        把体内运转的太玄经挥到极致,酒为天此时的力量属性提升到最大,双臂比之前粗大了一圈不止,硬碰硬的接住了阿波罗的攻击,并没有丝毫的退让。

        “分身之后力量不但丝毫没有减少,反而更上层楼,很强力的功法技能啊。”阿波罗手上加力,钉锤和圣火令出令人牙酸的“”声,双方的手臂颤抖的幅度越来越大。

        酒为天在力量上倒是不惧对方,但是综合素质终究是比不过对方的,支撑如此强大的力量,敏捷耐力等等其它属性也必须相得益彰才行。所以此时他哪里还能开口说话,只是咬牙强撑就已经是极限了。

        阿波罗竟有余力去看不远处的战斗,沉声道:“圣火令并不受技能影响,那边的你没有合适的武器,而且一个脑子分为两处使用,怕是比这里要辛苦。”

        另一个分身酒为天的确更为辛苦。

        太玄经很强悍,但是他追求的是自由浪漫之道,领悟的是变化多端的手段,单一的攻防的确高,但面对太频繁的攻击手段却也是力有未逮。

        安东尼奥的实力毋庸置疑,能晋升为**师,本身便是绝顶的人物。只用了两个回合,他便现了酒为天的弱点。他专精风系法术,但是作为**师,其他系别的法术也并不弱。当他引以为傲的风系法术施展无果之后,便动了炎爆术、钢锥术、滚石术、地刺术。

        他原本只是认为,没有人会有全能的抗性。但是两轮法术施展过后,他就看出来,对方每次只能运功抵抗一种法术的攻击,只要自己的法术类别够多,转变的度够快,那么胜利就只是时间问题了。

        于是,他放弃了上等的魔法,而是使用能够瞬的各种一二级魔法,开始以度和数量压迫。

        效果很快便显现出来,冰弹术攻击力再弱也附带着减效果,火球术再小也有灼烧效果,泥丸术的目盲效果,风缚术的定身效果,毒刺术的腐蚀效果,源源不断的在酒为天的身上叠加起来,使他追击的度越来越慢。而快繁多的类别更叫他无法转换抗性来抵御,血量下降的越来越快。

        “哈哈,去死吧!”安东尼奥终于重拾了身为**师的狂傲,浑身散出五彩的光芒,各种低级的法术施展的越来越快,如同暴风骤雨般射向不远处的对手。

        阿波罗收回目光,看向酒为天身上的纹身,道:“听说,华夏最为出名的赤龙特种部队,其队长身上就纹着你这样的一条龙……”话未说完,阿波罗忽然收力,随即迅雷般再次砸下一锤。

        酒为天并未被对方话语所惑,还是稳稳的再次架住这一击,只是,微微的汗珠已经在头顶出现。

        ……

        宝藏从来就不是那么好得到的。

        龙门客栈只是一个宝藏入口的门户而已,还谈不上凶险,毕竟金镶玉和凌雁秋连宗师都算不上。真要说难度,也只是这个门户会到处转移,行踪不定而已。

        迷宫,是限制人们探寻宝藏的极佳手段,没有这一手,宝藏也好像就变得不那么正宗了。

        一处山石开凿的广场内,一行人坐在一起正在用餐,他们的食物很简单,只是各种罐头和面包,但是数量很多,堆在一起有一人多高。

        “我们需要加快度了,我的小伙伴们告诉我,有一个华夏的人追进来了。”说话的是一名黑人少年,他不断的从食物堆中拿起食物,自己啃一口,再送到身后。这时他身后的空气就会如水面般荡起波纹,一只似虎似豹的野兽头颅便露出轮廓,一口吞掉剩下的食物。

        这一堆食物看似很多,但在他不断的喂食下,减少的也很快。

        正在吃罐头的卷中年人闻言顿了一下,然后三两口吃光了手中的罐头,把空铁皮轻轻的摆放到一边。这里,已经整整齐齐的码放了三十一个空罐头盒。

        “亚斯提巴,这里地势开阔,适合你挥,你留下对付追兵。”

        黑人少年笑道:“我是没问题,但没有我的黑豹,你们的探索度会降低很多的。”

        中年人转身看向后面,这里是一个岔路口,三个隧道般的黑洞,黑森森的仿佛地狱的入口。

        “只要你能干掉追兵,我们有的是时间。莫西,该出了,等干完正事,有的是时间让你风流。”

        莫西是一名标准的帅哥,金黄柔顺的长,一双勾人的桃花眼散着猥琐的光芒。只是,配上端正英挺的鼻梁,线条分明的嘴唇,非但没有半分淫邪的感觉,反而增添几分诱惑感。他正满脸惬意的躺在一名美女的大腿上,抚摸着美女的腰肢,享受美女的喂餐服务。看他的表情,虽然吃的只是撕开的面包,但经过美女的芊芊玉手,再送到他嘴里后仿佛就变成了顶级的美味。

        听见卷中年人说话,莫西摇头叹道:“美妙的时光总是如此短暂,真叫人扫兴啊。东方的美人是如此的柔软,以后一定要再来一趟,说什么也要带走一个。”

        “以后你想怎么样随便你,现在叫她领路,我们需要尽快找到宝藏。”卷中年人的肩膀上忽然亮起一束强光,一只探照灯被支起,在每个洞口都照射了一下。

        “你是老大你说了算。”莫西懒洋洋的站起身来,伸出食指轻轻一钩女人的下巴,道:“美女,带路吧。”

        女人木然的站起身来,很不自然的转身,露出一张呆滞的脸庞。能在迷宫中带路的人也只有住在这里的人,不是凌雁秋还能有谁。她不知被什么精神系法术控制,睁着木然的眼睛,在三个洞口前犹豫了一秒钟,便抬腿迈进了最左边的洞内。

        刚一踏进,顶上便出轻微的破空声,一排利箭射了下来。

        凌雁秋恍如未觉,依然迈着木然的步子前行。

        中年人早有准备,手臂忽的一抽,一根极细的丝线便拉着凌雁秋跌了回来,堪堪躲过这一阵箭雨。

        这一阵箭雨射在石板地上直没其顶,可见穿透力之强。中年人肩上的强光照射进去,但是光亮能穿透黑暗,却并不能冲开洞内的迷雾。只有几米的能见度,中年人微微皱眉,道:“莫西,我不怀疑你的心灵控制,但是这个通道,我总感觉不太对劲。”他顿了一下,接着说道:“其实从一进来我就有这种感觉了。”

        用感觉来判断一样东西,对于普通人来说,那是虚无缥缈的,是没有任何说服力的。但是对于高手来说,感觉往往是通往正确道路的一种方法,它是感知的延伸,就像皮肤靠近火能感受到热量,靠近冰能感受到寒冷一样。

        所以莫西没有反驳,他摸了摸脸颊,一双桃花眼里出粉色光芒,几秒之后,说道:“没问题的,她还被控制着,没有任何纰漏。不过我只能保证路是正确的,有什么机关陷阱就不知道了,毕竟她神智不是很清楚。头,就算有危险,也是这妞先扛着,我们只要小心点就行。”

        “好吧,我们走。”中年人皱着眉,最终点了点头,大步踏进了洞中,同时一套非常酷炫的银色轻甲从空间袋中飞出,自行穿戴到他身上。

        莫西微微眯了眯眼睛,他手中端着一杯红酒,凑到鼻前闻了闻,出耐人寻味的微微一笑,随即又恢复了正常,也跟着进入。

        就在同时,郝飞也是一脚踏进了这座地宫。黑沉沉的地宫非常宽广,每隔着十来米才有一盏长明灯亮着,而且因为有淡淡迷雾的原因,光线极其微弱。郝飞行走了半天,除了悉悉索索的爬虫,其它什么也没现。四周围,包括头顶和脚下,除了坚硬厚实的石壁和雾气,就再也没有其他东西。

        客栈的废墟中有很多具死尸,但都是男尸,看样子凌雁秋还没有死亡。她是逃走了还是被擒住了,郝飞趋向于后者。换位思考,如果是他自己来夺宝,也一定会找一个熟悉的本地人带路的。

        只看到金镶玉如此奸猾的一个贼婆娘,居然也被擒住了,就能知道对手的智慧和手段也非常厉害。玩家,特别是高端玩家,其实没有一个智商会低了。这个雇佣军,他们能够利用两股势力的不合,联合东厂来限制周淮安和一干玩家,这样的手段就足以证明他们的聪慧了。

        没有凌雁秋,郝飞知道地下迷宫肯定极其难走。但金镶玉只看管上面的客栈,对这座地宫并不熟悉,所以郝飞也没有叫她一起下来,生怕来了碍事。

        只是一踏入洞口,郝飞的嘴角便翘了起来,他行走的步伐越来越快,虽不至于跑起来,但绝对要强过平常走路,仿佛对这里十分熟悉一样。

        就这样前行了十几分钟,无论是岔路还是多洞口,他都没有任何的忧郁,直接就选定了道路,直到听见远处传来杂乱而微弱的呼吸声才放慢了度。

        这种声音只有重伤垂死的人才能的出。但这里环境凶险,郝飞也怕中了陷阱埋伏,遂运起龟息**轻手轻脚地摸了过去。

        慢慢摸到近处,停下脚步,他的鼻端便闻到浓重的血腥味。这样的血腥味,只有大量的血液泼洒开来才能散出来,他猛然功,护身罡气立时蓬**来,光亮照亮了整个通道。

        远处较为开阔,地上倒着七八个人。他们浑身上下都被撕扯的支离破碎,无数抓印纵横交错,致命伤都在颈部,被切断被撕扯,鲜血汩汩流出,在冰冷的大地上汇聚。

        从伤势看来,这些人应该是被野兽撕咬造成的。

        郝飞找到还没断气的那个,虽然这人脸部已经被撕咬的血肉模糊,但从身材和穿着仍能认出他就是龙门客栈的伙计黑子。只是他流血太多,已经动弹不得了,只用一双暗淡的眼睛盯住慢慢蹲下的郝飞。

        死神随时都会降临到他身上,这种致命伤除非是顶级神药,否则难逃一死。郝飞塞了一颗雪莲丸进他嘴里,帮他吊住这一口气。

        不知是药物起作用了,还是回光返照,黑子的眼睛变得明亮起来,他不知哪里来的力气,抬手一把就抓住了郝飞的胳膊,道:“救……救凌老板!”

        郝飞阻止了他说话,现在他每说一个字都是在透支生命力,所以废话能免则免。

        “你不要说话,我问你答,点头或者摇头就好了。凌雁秋被那帮人抓去了?”

        黑子微微点头。

        不出所料,郝飞也微微点头,道:“对方有三个人?”

        黑子再次点头,眼中的光芒黯淡下来。

        郝飞明白对方剩下的时间不多了,问道:“迷宫有没有其它出入口?”

        黑子摇头。

        是不知道还是没有?郝飞无奈皱眉。

        “没有。”黑子竟然说了出来。

        郝飞点头,站起身来,道:“我会想办法把凌雁秋救回来的,如果来得及的话……。你还有什么要说的吗?”

        黑子艰难的抬起手臂,指着墙壁上的长明灯道:“顺……顺着灯……灯走,别……别离开……。”

        黑子说到这里就垂下了胳膊,长长的呼出憋在胸膛的最后一口气,终于死去。

        黑子并不认识迷宫,为什么又要自己顺着灯走?郝飞摩挲着自己的光头,叹口气道:“为什么每个临死的人都不能说出一句完整的遗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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