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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八章 好像是温槿!


两个月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一晃眼,两个月的时间便是过去。

        而我在这两个月的时间里面,也做了很多的事情。

        这两个月,我依然是海子。

        虽然我每天都很想念张莹莹,想念我以前的朋友,但是我却坚持没有去找他们。

        因为我很清楚,我有我自己的事情要做,我不是不出现,我只是要在最关键的时候出现。

        至于郑珠那丫头,在度小雨的介绍下,这暑假的两个月时间里面是找到了一个给度小雨亲戚家的小孩补课的工作。

        她的这个工作给我留下了足够的时候可以做我自己的事情,同是她在天府市的这两个月时间里面,也慢慢的成长了不少,起码不在像以前那样的单纯,也开始认识到了这世间的黑暗。

        还有就是度小雨那丫头,这两个月的时间她和郑珠一直都还保持着联系,但是我却没有和她在见过面。

        毕竟度小雨的父亲已经把话说的很明白了,他们家族不想我和她有什么接触,既然别人家里都这样说了,我又干嘛自找没趣呢?

        今天是天府大学新生开学入校的第一天,也是我终于要解放的一天。

        因为今天我只要把郑珠送到学校,那么以后我就不用在和郑珠这丫头住在一起,这样我就可以有更多自由的时间可以利用,也做我自己想要做的事情。

        而且我的身份太过于危险,郑珠早点离开我,我就能够早一点安心,起码她在学校里面,我不用担心她的安全。

        因为郑珠一直以为她那一万块钱学费在来天府市的那天就丢了,所以这两个月她都不敢乱花钱,自己当家教一共也就挣了6000块钱,虽然交学费是差不多够了,但是却没有多余的钱当生活费。

        昨天晚上的时候,我本来是想要大方的把原本就应该是属于她的一万块钱给她,但是我转念一想,觉得这样有些不妥,便只是给了她一千块钱的生活费,并且告诉她每个月,月初会给她当月的一千块钱生活费。

        我这样做,一是担心一下子给这丫头那么多钱,这丫头会不小心把钱丢了。

        二是担心,这丫头初入大学,她人又单纯,到时候如果被人带坏,拿着这些钱去胡乱挥霍了。

        而郑珠也是同意了我的这个提议,并且这丫头还一直傻乐,好像觉得一个月一千块钱很多一样。

        殊不知,在这天府市,就算是在学校里面各项消费都很便宜的大学生,一个月只有一千块钱的生活费,如果不节省着用的话,是根本不够用的。

        早上的时候,我是帮着郑珠提着行李去了学校。

        当走到天府大学的大门,看见一个个穿着新衣服新鞋子拿着高档手机的新生,我突然意识到,我好像忘记给郑珠买上两套新衣服,给她换个好手机了。

        郑珠这丫头现在还穿着在卧龙村时穿的衣服,虽然并不破旧,但是款式却有些老土,而且质量也的确不是很好。

        还有就是郑珠的手机,我用的是黑白屏的诺基亚按键手机,郑珠比我好一点,用的是彩色的诺基亚按键手机,但是却并不是智能机。

        在如今这个社会,就连很多老年人,都是在用智能机,现在的大学生更是起码人手一部智能机,而且就我看这天府大学的学生,手里拿着的基本上都是最新款的苹果?,或者就是三星,如果是用国产的手机,也都是用的价位比较高的手机。

        我想像郑珠这样还用着诺基亚砖块机的人,应该只有她一个。

        虽然,我喜欢攀比,但是我也很清楚,这个社会就是很现实的一个社会,你穿的烂,用着便宜手机,很多人是会看不起你的,觉得你就是个穷人。

        这社会上,很多人瞧不起的,就是穷人。

        我突然有些担心郑珠这个样子,去了学校会被人看不起,会遭到别人的排挤。

        所以,我就想着是不是待会报道完了之后,帮郑珠收拾完寝室,我就带她去买两件衣服,换个好手机,在给她弄台电脑,起码这样别人也不会说看不起她,觉得她穿的不好,用的不佳。

        但是我把我的这个想法说出来之后,郑珠却是拒绝了,她是一点也不在意的告诉我说她这样挺好。

        说真的,我倒是很喜欢这丫头的这种淳朴,不攀比,讲究实在。

        在如今这样一个物质的时代,能够做到这一点是很难得的一件事情。

        和郑珠一起报道,然后又帮她提着行李去了寝室,为她收拾好了行李,因为我和她去的比较早,所以在收拾完之后,四人间的寝室里面还是只来了她一个人,其他三人都还没有到。

        本来想要留下来陪陪她,但是这丫头却迫不及待的让我快点离开,说是要自己体验大学生活,要自己迎接剩下的那三个未见面的室友。

        我很理解她作为一个刚步入校园的大学生对大学生活的向往,同时我也觉得我一个大男人待在女生寝室也的确不合适。

        于是在告诉郑珠以后有事给我打电话,和一些注意安全的唠叨之后,我便是离开了她所在的女生宿舍楼。

        走在这天府大学的校园路上,我感觉到有些淡淡的伤感,因为如果不是我在卧龙村这两年多时间,如果不是我失忆,我可能现在已经是一名大二的学生了。

        唉!——命运总是喜欢捉弄人啊!

        长叹了一口气,我是掏出了手机,给王宏浩打了个电话。

        这两个月的时间,我除了郑珠,接触最多的人就是王宏浩。

        现在的王宏浩,已经不再是曾经野草组织的小头目了,因为他被杨绍亨成功的排挤掉了。

        我,现在是他的老大。

        而且我不光是他的老大,我还是那些以前野草组织的元老,后面被故意排挤掉的所以人的老大。

        熊达不要的人,被我给捡起来了,可能熊达觉得这些人的去留对他并没有什么损失,但是他却错了。

        因为这些人都对现在的他充满了怨气,这种怨气是很可怕的,而王宏浩就是对野草组织怨气最大的人,因为他的老婆在被杨绍亨的杨绍亨的手下玷污之后,自杀了。

        在我拉拢他的时候,他告诉我,他和野草组织之间的仇——不共戴天。

        为了帮助他报仇,也是为了帮助我,我成立了一个新的组织,叫暗刃。

        而在两个月时间里,我们光是收集被野草组织挤出来的老人,以及一些有能力的新人,我们就在很短的时间内有了百人之多。

        最关键的是,没有人知道我们的存在。

        在和王宏浩约好晚上见面之后,我便挂掉了手机。

        然后也没有在留念这美好的校园便是要向天府大学的校门口走去。

        却发现此时学校里面很多男生是疯了一般的朝着学校的大门狂奔而去,一个个就好像是打了鸡血一样,看他们的样子,好像是要去围观什么厉害的人。

        这倒是不由让我有些好奇起来,因为我很想知道,是谁能让这些男生有如此大的动静,便是跟着人群走了过去。

        而当我跟着他们走到他们的目的地时,发现此时一大群人正围在一辆黑色的豪华奔驰车的周围。

        因为人太多,所以我只看见了奔驰车,至于其他的,我是什么也就看见。

        费了好大半天的力气,我才挤进了人群,同时看清里面发生的情况。

        就看见此时一个穿着时尚,身材姣好的年轻女子正背对着我们,在后备箱里拿行李。

        这倒是让我有些失望,我还以为他们在看什么呢,搞了半天是跑来看美女的。

        这女人,不就是看上去有钱,而且漂亮吗?有什么了不起的!

        没劲——

        我这样想着的时候,就准备要离开,不过却突然感觉这女子的背影有些熟悉。

        不对!

        这女人好像是——温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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