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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零九章 值得吗


因为不想连累钱师尊,所以,那天,沈云借口要回赶回玉溪镇收拾行囊,早早的与钱师尊作别。

        但是,离开福顺来之后,他没有立刻赶回玉溪镇。而是回了投宿的客栈。

        思来想去,他也觉得钱师尊的提议极为明智。

        他连武宗都不是,肯定不是那两个死而复生的邪修的对手。所以,留在玉溪镇,不走的话,万一他们俩寻上门来,他只有死路一条。呃,不对,按钱师尊所言,以邪修的手段,到时,他要是能痛痛快快的死了,倒也是一大幸事。

        没有谁想死。他也一样。

        既然留不得,就只有走了。

        去哪里呢?

        回武馆,他是真不愿意。

        钱师尊提议,要他去仙都。理由也很有说服力。他被说得动了心。

        但是,就这么逃走,他极不心甘。怎么的,也该给那两个邪修留点“惊喜”,才算对得起自己吧!

        来而不往,非礼也。我剜肉除毒的苦,岂能白受?

        想了一夜,他想出了一个法子。如果那两个邪修不来则罢,只要他们敢以尸毒为引,找上门来,他这个法子定叫他们俩吃不了,兜着走。

        钱师尊反复叮嘱他,与那两个邪修交手那天,他身上穿的、戴的,从里到外,都万万留不得,必须一把火烧掉。

        他偏不!

        首先,他从市集里买来一只死猪,剥掉外皮。

        先前他从自己身上剜下来的那些腐坏的血肉,一直被他用小瓷罐密封着,收在百宝囊里。

        他将那罐子拿出来,用长长的筷子夹着腐肉,沾上血水,在猪尸上细细的抹了一层。

        接着,他将那些衣服好好的,一件件的套在猪尸身上。

        最后,往猪头上套了一把从市集里买来的长发,外面用一场苇席裹住,装扮成人尸的样子,密封在一口大瓦罐里,暂时放进百宝囊里。

        第一步,完成。

        计划的第二步,他要在周边寻找一处合适的地方。

        尸毒太过邪恶、霸道。是以,他要找的这个地方,至少周边数里之内,要既没有人烟,也没有水源。

        花费了十天的时间,沈云走遍了周边数十里的群山。终于叫他寻到了一处中意之地——在一座石头山的山顶,有一块小小的沙石地。这里是个鸟不拉屎的偏僻所在,他特意守在周边盯了五天。期间,一直没有人在这一带出现过。

        最后一步是,深埋猪尸,立一座假坟。

        这里头,沈云做了不少手脚:

        比如,他从《符阵》一书中得知,如何画下品爆炸符,以及用下品爆炸符布设初级爆破阵。

        于是,除去寻找合适的地方,他几乎将所有的时间都用来了画爆炸。十来天之后,他终于凑齐了布阵所需的三百七十枚爆炸符。

        他巧妙的利用捆绑苇席的麻布条做遮掩,将初级爆破符布设在苇席的表面。

        据书上说,如此布设出来的符法初级爆破阵,有效期长达五年。在五年里,只要那两个邪修只要一动苇席,便会立刻触发爆破阵。

        又比如,为了增强爆破阵的威力,他把猪尸的内腹掏空,用火药、大量的绣花针和尖锥符填实之后,再将猪尸的肚皮缝合起来。

        万事俱备,只欠那两个邪修!

        五年之内,俩邪修不来则已。一旦他们俩真的生了挖坟刨尸的歹毒心思……呵呵,炸不死他们,也定要叫他们脱层皮!

        至于五年之后,我沈云也不是吃素的,谁强谁弱,两说哩!

        沈云布置完毕,又仔细的检查了一番,确定无误,方才满意的离去。

        事不宜迟。他先是回了玉溪镇,挖出埋在院子里的朱漆盒子,退租,买马,北上仙都。

        因为不知道那俩邪修还能不能追踪到自己,所以,他诸事不管,唯避开人群,夜以继日,一路疾行。

        一直都很顺利,没有碰到什么麻烦。只是离仙都还有一百多里时,他被一队全副武装的仙符兵拦住了。

        他们先是搜沈云的行囊。看到钱师尊写的那封信上有“都尉大人”四个字,这伙人的态度略有收敛。没有动行囊里的那十余两散碎银子,他们扣下了马:“小子,前方平叛战事吃紧,急需战马。你的马被征用了。”

        狗屁的“前方平叛战事吃紧”!这里离贝大帅与叛军的交战之地隔了数千里远。沈云一路走来,也不见贝大帅征用战马。反倒是你们这些离得远远的,连叛军的影子也见不着的家伙们“急需战马”!

        依着沈云以前的性子,早就一拳打过去,叫这帮废物满地找牙去。

        可是,这里离仙都只有一百多里远,不算仙帝脚下,也是到了仙帝的脚边了。之前,钱师尊千叮咛、万嘱咐:仙都里,仙者如云,当谨言慎行,免得招来无妄之灾。

        再者,他此行来仙都的目的有二,一是避祸,二是游学。这两样都不好行事太过张扬。

        是以,沈云在棉衣袖子里握了握拳头,生生的忍下了这口恶气。

        “臭小子,爷爷们征用你的破马,那是看得起你。还杵在这里做什么?滚!”

        “哎呀,你跟一个乡下小子较什么真。走了!”

        “哈哈哈,这小子没见过世面,怕是给吓傻了。”

        那些仙符兵嘻嘻哈哈的牵走了他的马。

        待他们消失在白雪皑皑的官道尽头,沈云收回目光,叹了一口气。他本以为仙都这边的仙符兵会通人性一些,不想,也是一帮畜牲。

        真不知道,这样的仙庭有什么好!让他来说,这仙庭叫叛军反掉了,那才叫好呢。贝大帅为了这些猪狗不如的东西,与叛军僵持了三年多了,值得吗?

        不过,话又说回来。他亲眼所见,叛军也不能算什么好东西。如果叫他们得了势,于凡夫俗子来说,那叫换汤不换药,没多大的区别。怪不得师父生前对他们失望到彻底死了心。

        好在这里离仙都只有一百多里,虽然天寒地冻的,官道上积了半尺来深的雪,但他有真气护体,也还行动自如。

        三天之后的清晨,沈云赶到了仙都的北城门。

        城门还没有开,外面的雪地里,已经等了不少人。其中,不乏遮得严严实实的车马。

        沈云紧了紧背上的行囊,不动声色的走了过去,与众人一道等着开城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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