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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9章 寒仙虫


几个服务生围坐在吧台,看着这边的情形,不禁感叹道。

        如今这个社会,唯一能释放心里的就只有买醉。就算喝不醉,也能让头脑清醒些。

        就这样喝了整个下午,两人才肯从咖啡厅离开。怀里的人睡得很安静,和他本人一样不是个爱闹腾的人。

        两人没有回医院,而是直接在外面找了个房间。等到郑皓轩安顿了醉醺醺的人后,才关上门走了出去。

        再次来到病房,只见屋子里的人正说笑着,好似有聊不完的话题。

        郑皓轩始终没有推门进去,生怕会打扰到她们。静静地站在门口,只是没一会儿肚子里就一阵难受。

        他意识到不好,赶紧跑到走廊尽头的厕所,趴在马桶边就吐了出来。

        和平常人不一样的是,他吐出来的居然是酒!

        狭小的空间里弥漫着一股刺鼻的气息,就连外面打扫的工人也丢掉手里的拖把冲了出去。

        郑皓轩吐得很难受,其实这是他第一次喝酒,却没有考虑到后果。

        最后,用纸巾擦拭了唇角,望着镜中反射的自己苦笑道:“看来我的确不能和正常人比。”

        因为是半人半鬼,所以内脏里的东西也逐渐开始退化。说得难听点就是“活死人!”

        其实就是还活着的死人,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古时候的僵尸。只是他的状况要比僵尸高级许多,有思维也可以接触阳光。最重要的是,他们能够伪装自己,让身边的人察觉不出他的异样。

        除非他自愿暴露自己的身份,否则再过几千年都不会有人发现。

        郑皓轩可以说是僵尸界的极品,也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一个存在的另类生命体。

        不过支持他活到现在的,还是心里的那份执着。

        似乎有解不开的心结,他必须要找到一个恰当的时间才能重新出现。

        就这样度过了千年,每天都生活在被人遗弃的古宅里,白天睡觉,晚上就出来觅食。

        毫无疑问的是,他所吃的东西和僵尸一样,都需要喝血来维持生命,不然就会很快老去。

        一般动物的血只能暂时维持样貌,最终还是需要靠吸一个人的血,至少可以保持一年之久!

        原以为当成总裁就能给她幸福,可谁知自己却给她带来了许多痛苦,这是正常人所不能承受的压力。

        试想如果没有自己,那么她的生活会不会好点儿?

        想到这里,胃里又一阵难受,也不知吐了多久,郑皓轩才觉得舒服了些。

        起身正准备回去,可面前的门却突然被关上,紧接着就感觉到身后有人。

        他没有转身,直接冲着身后的人说:“哼,没想到你这么快就找来了。”

        映入镜子里的,是那个身穿红衣的女子,她的容颜姣好,眉心还点着枚朱砂。

        那火红的唇,将她的脸衬托的很白。

        “怎么,见到我很意外吧?”唇角露出邪魅的笑,双手环胸的样子很是不屑。

        “是你在背后捣鬼对么,你为什么要这么做,对你又有什么好处?”郑皓轩仍旧背对着她,似乎很不想看见她。

        女子轻哼一笑,又朝着他走了几步,几乎近得可以融入到他的身体里:“既然得不到,那我也不会让别人得到。”

        这句话几乎凑近他的耳边,那股凉意直接蔓延到全身。

        “你喝酒了?”用鼻子闻了闻,只见她的眉头轻佻,一副很惊讶的样子。

        “与你无关。”郑皓轩说话很冰冷,几乎可以冻死人。

        对方显得有些不高兴,带着责备的语气:“你这样我会心疼的,俗话说喝酒伤身,你本来就不是个完整的人。”

        “哼,先别说我。你堂堂阴王居然私自闯入阳间,难道就不怕上面的人怪罪?”郑皓轩转过身,大胆的直视着她的眼睛,嘴角洋溢着诡异的笑。

        “既然我是王,那么就是最大的,有谁敢拦着我?”显然他的话对她来说没有任何作用,阴王才不怕呢。

        “里面的人怎么把门给反锁了啊,让我们怎么进去方便?”

        说话间,门外已经传来了动静,只见阴王仍旧没有要离开的意思。

        郑皓轩不免为之一笑道:“这里可是男厕,难道你就不怕看见什么不该看的东西么?”嘴里的笑意越发明显,带着些许嘲讽。

        直到外面的人破门而入,阴王才不见了踪影。倒是郑皓轩,引来众人奇异的目光。

        有些人甚至怀疑,是不是他躲在这个地方做些见不得人的事情。

        拍拍衣袖,郑皓轩整理了下自己的衣衫,便打开门走了出去。

        脚上的黑皮鞋踩在医院的地砖上,发出震耳欲聋的响声。似乎整栋楼里,只有他的声音。

        窗外的书树上正悬挂着一双红色绣花鞋,随风飘荡……如果是黑夜,可以看见一个美丽的女子坐在树干上,无聊地晃悠着自己的腿。

        对于以前的事情,凌菲记得一清二楚,除了他。

        一时之间还找不到地方住,她只能跟着李姐回到了别墅,但打死都不肯住进那间豪华的别墅。

        她以为自己就是这间别墅里的佣人,平时干些苦活什么的。

        郑皓轩没有办法,只好让李姐在一楼打扫个房间出来,虽说小了点儿,但经过装饰总算美观了些。

        没办法,他只能顺从着,总比出去和别的男人住一起好。往后的日子里,凌菲每天都起得很早,也没说要偷懒什么的。

        很多时候,郑皓轩都站在楼梯上看着她忙碌的身影。甚至将所有人的活儿都接手了,其实他还是挺心疼的。

        为了不露出破绽,他只好辞去了部分员工,说是暂时的。

        至于李姐,她是最适合留在这个地方的,毕竟她已经没了地方可去。再加上可以帮些忙,所以郑皓轩也不舍得。

        原本拥有几十个佣人的别墅,如今留下的人屈指可数。

        但奇怪的是,凌菲的胃口变得很大,一个人可以吃几大碗白米饭,而且还是狼吞虎咽。

        大鱼大肉什么的,她丝毫没碰,只是吃一些绿色蔬菜。

        才不过几天,她就消瘦了许多,似乎吃进去的东西都被消化掉了。

        郑皓轩多次让李姐给她加些肉类的菜,可凌菲始终不肯吃。到最后,她直接说明只要闻到那股味道就会很想吐。

        两人相互对视了一眼,午夜时分,李姐便偷偷来到了书房。

        “李姐,据你来看这是怎么回事?”书房里的灯光很暗,却很适合看书。而此时的郑皓轩则坐在办公椅上,摆放在他面前的是一本厚厚的书。

        李姐站在房间中央,低着头思考了很久:“夫人的状况来看,应该是中了蛊毒。”

        郑皓轩点头表示同意,要说他手里翻阅的正是关于蛊毒之类的东西。

        显然,凌菲中的是极其阴寒的蛊毒,毕竟是阴王所下,恐怕很难解毒。

        “难道就没有办法么?”郑皓轩继续翻阅着书籍,而李姐也走到桌子旁,想要看清楚书里记载的内容。

        连续查了许多天,郑皓轩都没有任何头绪。为了找到方法,就连公司也很久都没去了。

        这不,大早上的公司里的秘书就打电话过来,说是有个重要的会议要他过去。

        而他想也没想就给拒绝了,很不客气的挂断电话。

        殊不知他在公司里早已出了名,甚至有人在背后讨论说他就是个要美人不要江山的昏君!

        可他都不在意,毕竟公司是他自己的,这座江山也牢靠的摆放在那儿,根本没人敢动。

        “老爷,我已经找到方法了。”推开门,只见李姐气喘吁吁的跑进来。

        听到这个消息,郑皓轩立即从椅子上站起来,大跨步走到李姐身边看着她,似乎在等着她的回答。

        “要想解毒,就必须要去南极寻找一只名叫寒仙虫的虫子。只要给夫人吃下,休息几天就会恢复成原来的样子。”

        “你的意思是说以毒攻毒?”郑皓轩眉头微挑,他还是头次听到这个虫子的名称。

        要说他什么珍奇宝物没见过,但唯独“寒仙虫”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好,那么我离开的这几天就要拜托你照顾她了。”下定了决心,既然有一线生机,那么他就不会放弃。

        临走前,只是交代了李姐几句。趁着黑夜,他轻声一跃便飞在了空中。

        一袭黑色西装看上去多少都有些别扭,索性换上了一套方便行事的古装。

        到达南极至少得需要一个月的时间,毕竟是地球的最南边位置。

        如果光靠飞行的话,来回起码也得一个星期左右。

        南极的风无情地呼啸着,海边会有几只稀稀落落的企鹅站在那儿,似乎是在欣赏这份美景。

        郑皓轩不禁为之一叹,其实他更羡慕这些动物,至少可以每天悠闲自在的或者,不用去烦恼生活上的事。

        “人类是世间思维最多的动物,这句话果然没错。”抬头看了眼不远处的冰山,凭直觉告诉自己,那所谓的寒仙虫就在这山里的某个地方。

        但这座冰山很大,如果要一一寻找的话恐怕有些难度。

        没办法,在这人力极为单薄的地方,他总不能去依靠一群企鹅吧?

        腰间挂着一只小葫芦,那是用来装寒仙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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