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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7章 开火


都说金翅妖王私设兵力,却从未见他兵卒的阵容,今日一见才晓得,居然全都是犴魔。

        “全员都是妖煞和魔殃的犴魔!”金翅妖王展开双臂,放声大笑起来:“纵然你魔王城中精兵良将成千上万,但在我手上这批犴魔大军面前,根本不值一提!!”

        魔镜之门和太虚之门有些类似,不同之处就在于,如果想要用魔镜之门穿界的话,必须要穿过虚无界。但如果不穿越世界的话,魔镜之门就与太虚之门差不了太多了。

        金翅妖王用魔镜之门将这三十万的犴魔大军安插在未开拓领域中的一片荒地里,以免被我们察觉到风声。而现在加藤鹰觉得时机成熟,就将魔镜之门放在西宫门口,让那批犴魔一个接着一个地从门里面涌了出来。

        之前我被带到西宫中时,见到的那群身穿黑色甲胄,头戴圆斗笠,腰挎四尺刀,手撑黑铁杀威棒,脚踏镂空追云靴的奇怪士兵,则是金翅妖王私设的另一兵力。

        现在,那些奇异士兵则不丁不八地站在阵前。士兵们将手中的黑铁杀威棒一敲地面,犴魔们就纷纷听话地阵列在他们身后。

        显然,这群士兵是负责组织并指挥犴魔行动的。

        我和阿达拉站在西宫门口前,静静地看着犴魔从魔镜之门中成群结队地跑出来。

        金翅妖王漂浮在半空中,俯视着我们两个人。他的眼神中写满了狂傲与不屑,“洛姬么?还有那个魔王妃……当初我还觉得你这个魔王妃会严重干涉内政,现在看来,那倒是我多虑了。你不过是个不值一提的小虾米而已。我还以为你这个人类会比洛姬更精明一些,会让她这个天天沉迷玩乐的小孩子魔王注意到我……呵呵!蝼蚁终究不过是蝼蚁!”

        “居然敢骂妾身的雷克斯是小虾米小蝼蚁……”幼女魔王明显不高兴了,她从我的身上跳了下来,不悦地看着天空中的加藤巨鹰,“妾身要给你点颜色看看!”

        “诶呦,洛姬,你怎么能这么想呢?我可是你手下最忠心的人呢,你怎么能对我抱有这么强的敌意呢?”金翅妖王似乎依旧把阿达拉当三岁小孩来看。

        “哼!少把妾身当傻瓜了!”幼女魔王娇哼一声,抱着胳膊,冷眼看着他,“雷克斯教过妾身一句话,叫做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虽然不太明白什么意思,反正你的坏心思妾身早就知道了!”

        “哦?那你想怎么做呢?”金翅妖王饶有兴致地看着阿达拉。

        魔王大人一捏小粉拳,调动起身上的魔力,沉声开口:“那当然是……清除逆贼。”

        此话一落,两个人影就倏然从西宫的东侧和东南侧方向飞了过来。

        一个是通天妖王六耳猕猴。

        一个是千面妖王九尾妖狐。

        阿达拉也腾空飞起,笔直地朝加藤鹰杀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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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翅妖王见状,不禁乐出声来,“有趣!!魔王城仅存的至高战力都来对付我,剩下的人里就没有人能对抗我的犴魔大军了!哈哈哈哈!!杀吧!杀吧!把魔王城中不愿归顺于我的士兵将领、贵族豪绅、市井百姓……都给我全部杀干净!!我不需要忤逆我的人!!”

        “吼噢噢噢噢!!!”

        犴魔们发出了震耳欲聋的咆哮声。

        “犴魔大军?”我一挑眼眉,看着眼前的这群怪物,冷笑道,“你真当你这支军队所向披靡了么?”

        说罢,我朝天空拂动了一下右衣袖,同时发动了刻印术。

        诸位别忘了,阿达拉是有瞬间移动的能力的。而且她还和长明青灯是挚友,这位小魔王经常会去青灯国找她的好朋友愉快地玩耍,所以她对青灯国的位置坐标非常熟悉。

        琉璃灯神因为身体原因,不能离开青灯国。前文讲过,当初第一次人魔大战的时候,一个极其强大的天灾级犴魔杀害了阿达拉的爷爷以及当届四大圣骑士,重创了风灯神的心腹,而且还让琉璃灯神身受重伤。因为人魔大战留下来的伤,琉璃灯神必须依靠青灯神殿里的如来佛像静养,不能踏出青灯神殿半步。而紫樱他们的身上有金翅妖王施加的法术,那老妖怪对他们的存在有一定感应,如果让阿达拉带着紫樱瞬移到青灯国进行毒瘾治疗的话,一定会被敌人察觉的。

        虽然不能立刻治疗紫樱等人身上的毒瘾这点令人遗憾,但是,阿达拉的瞬间移动能力依然大有用处。

        始祖妖王也不是在整天地看里番,我也绝对不是每时每刻都在调戏师父。她所说过的能复制军火的魔法,我可是有在认真地学习呢。

        让阿达拉联系无骨灯神,让无骨灯神组织吕库头带领青灯国的人马,去远东森林里搜集大量的半截陨铁。等到他们搜集完毕,几乎将整个森林都给搬空之后,我就和阿达拉、莺莺筱筱一起走进始祖妖王的房间,大声外放里番视频,假装我们是在进行多人大乱斗。然后再让阿达拉带着我瞬间移动到青灯国,用我从师父那里学来的法术,炮制军火!

        “运用北冥神功,吸收了这么长时间魔王和始祖妖王的魔力……如今的我,可不是当初那个连妖煞都打不过的菜比雷克斯了。”

        我现在,已经可以施展出天雷第五劫了。

        如果用犴魔的等级来计算一下我的实力的话……我现在算是魔殃级的巅峰,距离跨入地劫级只有一步之遥。换言之,我现在和青藜灯神在同一个层次。

        而我用恩惠能做到的事情,也不只限于挥舞铁砂、发动闪电了。

        全方位覆盖电磁场!!

        随着我拂动衣袖、发动刻印术,我的身后凭空出现了一些兵器,这些金属制的兵器在电磁场内,受到我的控制,整齐划一地漂浮在我的身后。

        铺天盖地的枪支。

        以及,遍地的装甲车。

        半截陨铁制造的轮式步兵战车,154辆!

        自行火炮,276辆!

        96坦克,518辆!

        火箭筒,849架!

        重机枪,7327架!

        手枪、步枪、霰弹枪、狙击枪、反坦克枪,总计…3万8千支!

        半截陨铁及火药打造的子弹炮弹,无法计算!!

        在我电磁场的控制下,所有黑洞洞的枪口炮口都瞄准前方的犴魔大军。

        “可别小看魔王和始祖妖王的魔力啊。”我面无表情地喃喃起来,“虽然我的实力等同于魔殃级巅峰的犴魔,但承这两人魔力的福,再加上这些天我一直在通过炮制军火来练习……我对自己力量的控制能力,可能都足以与地劫级的怪物匹敌了。换言之啊……我现在的宏观控制力,起码有着四大圣骑士的水平。即便是这么多的武器,让它们同时进行换弹开火这类简单动作,我还是可以做到的。”

        自言自语到这里,我微微一顿。

        “金翅妖王,你不是私设兵力么?”我咧动嘴角,扯开了一个带着嗜战血性的笑容,“老子倒要看看,是你手下的犴魔军厉害,还是我这个自走军火库厉害!”

        运用电磁,对我身后的这一切金属制的兵器进行控制。

        扣动扳机!调动炮口!按下发射器!

        开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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