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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六章 洛阳事了!


“女子无才便是德,这句话无非是一些没本事的男人,害怕女人的本事比他们大,于是不让她们掌握知识,但是,我可不是那些没本事的男人。”

        曹冲看着甄宓与关银屏越来越亮的眼神,继续说道:“我且问你们,你们是喜欢和一个不认字的村妇聊天赋诗,还是喜欢和那些世家女子一起聊天赋诗?”

        这个答案是想都不用想的事情。

        但关银屏迟疑了一下,说道:“若是那个村妇能识大体,即使不认字,也不是不可以一起交流,她不识字,我可以教她啊!”

        关银屏与那些没知识的人可能交际多一些,因此还有些站在那些不识字的女人一边。

        “宓儿,你呢?”

        曹冲把眼神定格在甄宓身上。

        甄宓愣了一下,马上说道:“若是不识字,大概不与妾身兴趣相投的,那样,即使可以说话,话也不会多的。”

        曹冲点了点头,甄宓这句话才是常态。

        试问,若是在后世,你会与一个衣着破烂,躺在地上的乞丐一起说话说很久?

        那估计不会吧?

        文盲不仅仅是不认识字,在识字的时候,同时特开阔了他们的视野,学到的东西不仅仅是知识,还有其他的东西。

        而有些东西,甚至比知识还要重要,这也是为什么即使你成绩差,也要去大学走一套的原因。

        大学掌握得知识很多,但大多数是寒暑假,真正努力的没有多少,但就是这样的寒暑假,对一个人还是有很大的作用。

        不仅仅是交了很多朋友,更多的是开阔了视野。

        曹冲想要自己治下的百姓,不是那些愚昧的人,最差的也不会轻易的被那些世家用拙劣的技巧就被骗去为他们卖命。

        “宓儿说得有理一些,有些村妇,你确实能够与她交谈,但时间绝对不会长,而且,我不希望这些人什么都不知道。”

        不知者无罪,就像是后世的未成年保护法一般,都是操蛋,两者都是纵容了犯罪。

        无知就是最大的原罪。

        有一个例子就很好的说明了这一点。

        女王问王子这里有两个小偷,一个知道偷东西有罪,另一个不知道,哪一个更有错?

        王子说“当然是前者,知道错还去做,怎么可以?前人不是说过,不知者无罪吗?”

        女王说“连偷盗这种事情都不知道是错误的,这种人何其可怕,知道错,尚且有改过的机会,不知道的那个人永远没有啊!”

        这种例子太多太多了。

        关银屏虽然没有得到曹冲的认可,但是心情却没有多差,或许她心底里的答案,与甄宓也是差不多的。

        “罢了,之后的事情之后再说,到凉州可还有一些时间,我们可以慢慢准备。”

        曹冲打了个哈欠,在甄宓关银屏的侍奉下,宽衣解带,敷了些热水在脸上,曹冲再擦干净,便抱着两人沉沉睡下了。

        这两个人等了曹冲怎么长的时间,也算是熬夜了,躺在床上之后,自然也很快睡下去了。

        次日清晨,微光慢慢透入窗口,曹冲在强大的生物钟下,睁开了双眼,床是起了,但是身体像是灌铅一般,沉重异常,,就像是一夜七次,感觉身体被掏空。

        曹冲看着身边,现不管是关银屏,还是甄宓,都已经不在身边了。

        居然起得比自己还找。

        曹冲扭了扭脖颈,而外面听到声音,关银屏带着侍女为曹冲更衣洗漱。

        曹冲全程半眯着眼,看起来眼睛睁开了实际上还在与周公会晤。

        洗漱以及将衣服都穿好了之后,曹冲走出内房,马上看到外面一桌的早餐。

        其实也算不上豪华,但是绝对营养丰富。

        一小碗牛奶,一盘看起来有六七个小小的麦面馒头,还有一些烫好的生菜,以及三片金黄色的柚子。

        这些柚子都是最好的品种,看起来很是可口。

        一桌餐饮,不是什么豪华物件,没有龙肝凤胆,但是却让人胃口大开。

        曹冲在甄宓与关银屏两个人笑眯眯的眼神中,将桌子上的东西一扫而尽,这下子,什么困倦都被这些食物驱赶出去了。

        看来,将甄宓带出来,确实是个明智之举。

        “你们两个这么早起来,快些回去休息罢。”

        甄宓这下子没有反驳,小手摸着樱桃小嘴,打了一个哈欠,对着曹冲说道:“妾身还真有些累了。”

        曹冲点了点头,径直离去了。

        女人们可以休息,但是他作为男人,可还有事情要做的。

        他在洛阳也停了一日了,时间紧迫,明日必须得出,而现在,则是要去看看那个重甲铁骑的威力了。

        即使威力不如想象一般,曹冲也得早些装备出来,这可是牌面。

        尽力让自己精神起来,曹冲带着五百亲兵,走到府库之中,然后每人换上一套甲胄。

        这些重甲都是之前的那种,不完全是钢铁,但也有十来副银白色的重甲,与这些士卒有着天壤之别。

        刚好可以给将军百夫长穿一穿,也算是做一个区别。

        新的重甲哪怕是用曹冲手上的宝剑,一刺下去,也只能留下一个印子,并不能完全洞穿。

        曹冲手上的剑是天下之大名剑之一,锋利无比,世间比得上它的屈指可数。

        曹冲可以想象日后这些人穿着战甲时候,敌人胆寒的模样了。

        穿上甲胄,这些人走路都有些勉强了,看起来确实很重。

        而一边,身披甲胄的马匹早就准备好了。

        五百人骑上马,那模样,简直了。

        连人带马,五百人全部都身穿着甲胄,不说他们真正的战斗力,光是这一群人站在原地,就是一个巨大的威慑。

        曹冲可以想象自己进入凉州时候,那些世家忌惮的眼神了。

        既然重甲披在身上,曹冲试了试马匹的续航能力,已经士卒的体力,现士兵可以在马上挥刀挥个一个时辰,但是马匹坚持半个时辰就快不行了。

        曹冲大概知道他们作战能力了。

        不过,等钢铁重甲成型之后,他们的战斗力可以还会上涨一个台阶。

        在那个时候,那些羌胡若是敢入侵凉州,曹冲绝对给他们一个一辈子都忘不掉的教训。

        甚至...

        像霍去病卫青一般,直接把他们给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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